想請問各位板上的大大本人的ipod購置於同學送修回來的全新ipod四代(2005/07/03修回來ps.序號跟送修前的不同)並於2005/07/03至apple註冊於日前本人的ipod出現故障!!送至水果攤維修!!!水果攤表示我的ipod於2005/09/06過保固!!!那不代表這台機器在2004/09/06出廠???那我不是被apple坑了!!!維修前的機器在保固內,換回來的機器卻過保固........過保固維修很昂貴耶,幾乎等於買新的請問我要怎麼爭取保固~"~發票早就不見了......
過保固之前 發票等證明請保存起來尤其是使用超過一年以上的電器用品 更要有一專門保管的箱子保存有了這種經驗之後 下次買電器會保留購買證明保障自己權益另外要如何爭取保固 大家在想想看吧 我還沒想到想到一些 都要證明的例如發票 送修單 業務 店家 購買刷卡資料 分期資料 等等證明不須證明的還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