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5629 wrote:
你還是在這裡打轉
這裡是台灣
22. 其他條款和條件
1.Apple 對印刷錯誤不承擔責任。
2.Apple 保留隨時改變規範Apple Store 銷售活動之條款與條件的權利。
3.在Apple Store 進行的所有銷售行為所生之爭議,應以中華民國法為準據法,並應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管轄。
你現在是在中華民國就享有網購7天退貨的權利
4.任何 Apple 的雇員或代理均無權變更Apple Store 的政策或有關任何銷售的條款及條件。
竄改訂單無非是高層授權,工程師無權這麼做
這可是頻果自己的政策
你把七天退貨的權利無限上綱! 難道你網購買化妝品, 買書, 拆封了還能七天退貨??? (網購業者都會提醒你的!)
前面的條文寫的很清楚, 蘋果提供14天退貨的服務.
但如果是客製品(如這次8G), 因需在工廠特別組裝, Sorry! 無法提供退貨! Apple條文寫的這麼清楚! 如果你下訂的話, 就是你願意接受這樣的約束!
怕買到SIZE不合的可以到實體店鋪"試穿",很多實體店鋪試穿跟賣的新品是分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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