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求Apple出貨前,請先想想:你符合以下身分嘛?

完全符合阿!!!!!!!
怎麼辦!!!!!
可是他改我單阿!!!!!
糟糕
我也吻合說...
他也照改我的單子
版主要不要聲援我?
不要再企圖以「身份不符」來恫嚇消費者了啦...蘋果根本就沒有立場!

1. 消費者用什麼身份購買,是消費者的隱私,而使用什麼身份購買,是消費者的自由,請勿妨害他人自由;

2. 正因為「身份」是消費者的隱私,「身份確認」的事宜是由蘋果與消費者進行,第三者完全沒有資格過問;

3. 任何銷售行為的「購買資格」認定,一定是發生在銷售與購買的行為之前,而不是之後,因為身份會隨時間而有所轉換(例如上週五還是學生、本週一被開除學籍),所以,如果需要進行資格認定,一定是在銷售行為前完成的(另一個例子是限制級書刊的銷售,一定要先資格認定才能販售);

4. 因為資格認定必須發生在「銷售前」,蘋果電子商務平台的系統能夠進入購買教育版的狀況只有兩種:a. 進入網站購物前已經完成資格認定了,他人請勿過問;或 b. 教育資格其實是「非必須身份」,以至於任何人都可以購買,非法律規範而規定使用身份是妨害自由,這才不會與(3)牴觸;(不會有「線上買a片、事後才跟你追資格是否滿18歲」的,法律規定就是要先看有沒有滿18歲才能賣,而要成年才能看禁書是法律規定,不然資格限定就是妨害自由,因此一般人才買得到隨機版或教育版)

5. 只要能下單、能買,就是蘋果電子商務系統認定合格的消費者(管他是不是教育人士,因為資格「非必須」);

6. 如果「資格認定」的錯誤是系統設計的邏輯錯誤(未先能審資格後銷售),那是蘋果自己的問題、不是消費者的問題(例如禁書誤賣給未滿十八歲的讀者,那是賣書者的問題),要請蘋果去找系統設計者負責,不是將問題轉嫁給消費者;

所以,別再搞那套資格認定論來恫嚇其他人了啦,這種消毒是沒有用的,根本沒有依據,只是想要轉移焦點而已。

要論資格認定,應該要先去告那些帶 iPad / iPhone 4 水貨進台灣銷售的通路商與購買使用的消費者,因為那些產品連電磁檢驗都還沒通過,是標準的違法產品。

事實上這個系統也很搞笑,教育版一個身份只能買一台,但是一個帳號卻可以買多台,本來就是準備給合購或經銷商聯合採購的吧?
哇塞我也符合耶,信用卡與學生証同名,不消貪也只下一組
tokioryo wrote:
一定是發生在銷售與購買的行為之前,而不是之後...(恕刪)


這句話是關鍵!
但這句話是tokioryo大的個人意見還是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此?

什麼身分不影響能不能購買,影響的是能不能用優惠價購買!
所以消費者具有教育身分當然可以不表明身分使用原價購買
或消費者願表明教育身分,優惠辦法也說明之後可能會稽核身分
消費者當然對自己身份有充分的隱私權蘋果無權過問!
不具身分的人沒有優惠價也不意外,不是嗎?


優惠差多少
2000是吧
不具資格的 
補也沒差吧
符合資格買一台,入手價$19990,贊成
符合資格買X台,入手價打回原形,贊成
不符合資格的消費者,入手價打回原形,贊成
蘋果對於修改訂單價格的事要出來道歉,絕對贊成

我的立場合理吧
alco7 wrote:
什麼身分不影響能不能購買,影響的是能不能用優惠價購買!
所以消費者具有教育身分當然可以不表明身分使用原價購買
或消費者願表明教育身分,優惠辦法也說明之後可能會稽核身分


人真的只看自己想看的啊...

法律沒規定的部份,就是人身自由,
蘋果銷售產品當然可以在其企業內規範員工「這些便宜貨要賣給教育人士」,
不過消費者並不受蘋果規範啊!

蘋果只能在銷售前作好把關,
銷售後還要稽查身份就是侵犯隱私、妨害自由了,

蘋果只能在銷售前進行檢查資格,
這是因為「身為消費者的我想買、所以我願意配合」的前提下而提供身份證明給蘋果檢查的,
但是,在銷售行為發生後(下單成功),消費者有憲法賦予的權力「拒絕其身份檢查」,
這是人身自由與隱私權,請搞清楚事情先後順序跟因果關係囉。

我去pub喝酒,在購買前我向酒保出示身份買酒,是因為「我想買」,
沒有酒賣出去後還跑來確認身份、未成年說要加錢的啦,
更何況警察在沒有檢察官或法院授權、沒帶搜索票來之前都沒資格檢查我身份了,
蘋果有什麼資格在東西銷售後還檢查我資格啊?
你~~~累不累啊?
就算你是給阿婆打工的,也該累了吧!
還把你的力氣省下去問問你老闆,這個月有沒有加薪比較值得哦~祝福你!
Sky is the limit...^___^
tokioryo wrote:
人真的只看自己想看的...(恕刪)


按照你的邏輯,你不是學生但使用學生悠遊卡坐捷運,捷運站工作人員不可以要求你出示學生證囉?

假設百貨公司專櫃有特惠的會員預購活動,你先訂,要取貨付款時櫃姐也無權要求你的會員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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