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見解各個不同,消基會成員大多數也是律師,依法論法的角度都不同,這才是好玩的地方。我覺得如果有人認為Apple的改單行為「直接」產生「恐懼」的感覺而造成「撤單」的行為,當然可以提告啊!告Apple「蓄意詐欺」、「恐嚇取財」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吧!不過,最後還要經過「法官」的「自由心證」與「被告」的「律師團」的攻防大戰哩!
其實也不用告了!我今天早上收到APPLE的出貨確認信了而且我還是那時候自己打電話去取消訂單的他把全部的訂單都改回來並對於取消訂單的客戶再重覆確認這樣的誠意比DELL好太多了看樣子~MAC MINI的市占率要提升很多了!
樓上的訊息是真的還假的??那些被公關散佈錯誤訊息和阿婆竄改訂單而嚇到去自行取消訂單的...訂單都恢復了嗎??那CTO品名和價格也都恢復了嗎??出貨時間4個工作天也恢復了嗎??若這禮拜四結束前訂購者都沒收到貨那要怎麼算??然到可以像比薩或PCHOME或YAHOO一樣在折扣嗎??就算都恢復原始狀態了...這樣也政府也是要開罰吧!不然我打傷人在把他醫好...我罵一個人在跟他對不起...我詐騙一個人財物再把東西歸還...我散佈錯誤訊息造成它人恐慌再事後告知那是開玩笑的...然到就不用再負任何責任和高額賠償嗎??這未免讓廠商太爽了吧~~畢竟他免費廣告打成這樣...這種惡意行銷方式和假日期間忙著篡改電磁紀錄就都可以因為他要出貨...這些社會成本和不良示範就全部因為犯後有悔改就完全沒事嗎??事情真相為何然到政府不用調查嗎??真正因為改單而取消和沒取消的訂單總數量??這些該不會就以阿婆講的算數??那些公務員也該主動出擊了吧!商業處該出面了吧!公平會再幹嘛呢??還是讚賞一下消基消保這次對履行契約這塊有稍微進步一點了!而且後續產品品質誰能保證呢??還是支持不管出不出貨...政府先罰再說!訂購人不管有沒有收到貨建議都申訴阿婆!不然誰能保證下次廠商又有什麼新招!阿婆真的狠猛..若依他們說法這次是錯誤..那產品卻從上禮拜五直至今天依然上架再賣..從沒停止銷售..庫存還沒清光嗎??還是想讓後進者看到產品後下單4XXXX去購買嗎??最厲害的是MAC新機型和IPHONE都可以在事件發生這幾天完成提供優惠價格和介紹新產品去行銷..太厲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