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cool996 wrote:
30萬或許不多,但卻...(恕刪)


重點是國外聽到開始的罰則
不到一萬美金的震撼 你懂嗎?
麻煩一下引言加註記好嗎? 這樣沒人看的懂


godsped wrote:
Ans: 再次強調不到美金一萬元罰則 是暗示國外廠商來台灣欺負消負者 一開始不甩不會花超過一萬美金嗎?
不到一萬美金就是笑死全世界 這個罰則在國外已經有人說不可思議了

那你把新聞貼來看吧! 我剛找不到有關(國外)討論這則不可思議的事! 我英文卡差麻煩你轉貼來看

godsped wrote:
Ans: 法治國家 才需要常常檢討罰則是否順應潮流, 不到一萬元美金的罰則對付國際大廠 就是笑死全世界

笑死人,那個國家那麼不要臉昨天某公司出包,今天馬上順應潮流朝野三讀馬上通過針對這家公司的法條
,罰款馬上從30萬nt變1億nt,若真有這種國家那他絕對和法制國家這名稱扯不上關係,
正常的流程是在事件結束後才能去做立法,而不是事件進行中馬上變更立法。
法律是要公平誠信原則...你懂嗎?

godsped wrote:
Ans: 不能擅改交易金額的常識有很難瞭解嗎 何必拿法律出來 已經是常識就不需要拿法律出來阿 你了不了?

法律常識是拿來給你看消保官針對是那項條例,那是針對蘋果若是不在禮拜二前做回覆和沒要依原金額出貨
才要做的30萬罰款,不是針對你所說的(擅改交易金額)這項。打的這麼仔細請看懂好嗎?

godsped wrote:
Ans: 我再次強調 不到美金一萬元的罰則 來對付國際大廠 只會笑死全世界 你了 不了 不了是你家的事

我再次跟你強調法規是這麼規定的你就得找流程走,你覺的不爽那你就去告蘋果,你就去投訴政府無能
不要在那一直在那rap,yo我再次強調 不到美金一萬元的罰則 來對付國際大廠 只會笑死全世界,
yo我再次強調 不能擅改交易金額的常識有很難瞭解嗎
 
我期待你找到志同道合的革命軍對蘋果提出集提控訴偽造文書。

還有親切的小叮嚀,麻煩你把笑死全世界的那則新聞貼出來讓我也一起笑一下~謝謝

以前都聽人家在講對牛談琴,我完全身心感受到這句成語的意思了
zega wrote:
麻煩一下引言加註記好...(恕刪)


真的懶得再回應你 你爽就好 我爽就好 你不爽你家的事
godsped wrote:
應該要感謝那位白目 ...(恕刪)


一開始
我不覺得台灣政府有丟臉, 反倒是覺得APPLE有被侮辱到

到後來
用不到一萬美金罰款的法律 就能解決這樣的事情
我想雙方都是值得嘉獎吧




isp056 wrote:
用不到一萬美金罰款的法律 就能解決這樣的事情
我想雙方都是值得嘉獎吧


算是良性勸說喔!!
這樣也不會兩敗俱傷 ^^
luluson1009 wrote:
針對蘋果mac mi...(恕刪)


好好一篇對消保會的感謝被污染成這樣,真替樓主不值。

我只想感謝那些長久以來投入大量金錢對蘋果死忠的Apple飯
有他們的扶持才有今天那麼有guts的蘋果~哈哈!
希望這些人繼續加油~
Ans: 我再次強調 不到美金一萬元的罰則 來對付國際大廠 只會笑死全世界 你了 不了 不了是你家的事

------------------

哇!!
用不到一萬美金的罰款
就能令國際大廠apple馬上作出回應與答應出貨
嗯~
台灣的消保官
台灣的消保法
真是了不起

小小的台灣也
連Iphone...ipan 都看不到台灣市場的appple大廠
這次...竟然鳥了台灣的法律
難道...不應該對之前付出心力的人
以及消保官給予安慰的掌聲嗎

我比較有興趣的事....
等...Dell再出包吧!!
要他好看...才能洩網友心頭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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