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們的Margin可以Cover,我認為他們應該要出貨給所有訂貨的客人。
想一想
- 多少PC的USER因為這樣變成APPLE的USER?
- 這些USER在用過便利的APPLE介面後,多少人會繼續買MAC的相關產品? 包括iPhone 4....
- APPLE每年花多少行銷費用來吸引MS的USER? 這次的事件絕對夠大。他們可能花個一兩千萬都不會有這樣的效果。
- MAC MINI其實賣的不是很好,這一針打下去。就算後面價格調回來,我想也增加了不少的曝光度。
所以對APPLE來說,絕對利大於弊。 只是他們真的不要再犯了。
另外我覺得很可疑的是,他們怎麼網頁都不改回來? 就算刪掉也好。廣告的效果都已達到,該止血了。 要不慘的是 TW APPLE的那些員工....
...規範中指出,企業經營者應載明所製作之商品交易頁面資訊視為定型化契約之一部分。且企業經營者不得任意變更標的物之規格、原產地及配件等要產品因素以及單方變更契約之內容。
再者,企業經營者也不得任意終止或解除契約,且不得預先免除任意終止或解除契約。
行政院消保會表示,一旦草案通過,將由主管機關公告後,因具有實質法規命令的效力,可以更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
★我是小丁‧I'm siuting ★每天都在學習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