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台灣蘋果公司提出集體訴訟籌備處

基本上個人認為要把證據留下來!
然後用存證信函發出!請消基會以及中華民國法律處理!

至於變更訂單部分個人覺得違反偽照文書,契約內容擅自變更,
基本上應該要取消訂單,因為這樣apple違反不出貨,以及修改訂單內容!
不然apple用45,438出貨你還沒有辦法退貨咧!因為我們要買的價格是19900,不是他修改的價格!

apple公司真的太誇張了!

以下為相關法條:

消基法
九、定型化契約: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
全部或一部而訂定之契約。
一○、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
、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
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第 23 條
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
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拋棄。
第 50 條
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二
十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消費者得於
言詞辯論終結前,終止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通知法院。
前項訴訟,因部分消費者終止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致人數不足二十人者
,不影響其實施訴訟之權能。

第 一五 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 215 條
(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
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216 條
(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
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第 220 條
(準文書)
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
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
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
,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Liang1217 wrote:
我記得前陣子 報紙不是有報 法令改了嗎?
就是在消費者沒有真正完成扣款動作之前
網購業者音標價錯誤有權在兩天之內將價格修訂
並取消 消費者訂單


有人知道這是真的嗎?
Life is poop,pee,fart. Taste your own
jiasai wrote:
有人知道這是真的嗎?...(恕刪)


這是真的,
該條法規民國100年開始實行
smashing wrote:
我老婆是老師,他要教...(恕刪)



您好像沒看懂 XD
假設你不具有資格你應該只能買一台
除非你小孩念大專以上了.....
william5629 wrote:
記得要符合教育資格者...(恕刪)


自始自終,沒接到沒收到 蘋果電腦的 的信件、電話。我只收到 信用卡公司的刷卡紀錄。

沒問我就偷改 當我提款機嘛


這樣看來上網拍,賣衛生紙1000抽 定價1元(推廣促銷價、免運)
結單後 變 1億 真爽快 好賺
========================

訂完單、列印、收到刷卡通知。
直到今天早上 帳單金額被偷改了,連商品也被更換了

完全沒接到,蘋果任何通知。
現在廠商都可以這樣直接改然後跟你另外請款不違法嗎?
哪個國家可以直接改的
麻煩通知一下我要去那邊開商店賣東西



cuttygeneral wrote:
現在廠商都可以這樣直接改然後跟你另外請款不違法嗎?


你有被另外請款嗎?
我覺得版友在不管想要訴訟或是任何動作前
真的要確定 "教育資格" 是否符合 ....
有看到代購... 結果買受人是中小學生的
也有具教育資格一人連買好幾台的

真的真的要看清楚整個複雜要命的條文
不然萬一走到最後自己卻理虧要付款就真的 ....
如果不取消訂單是會被用4萬多請款的喔!
這時候就代表消費者同意此價格!

這做法太粗劣~所以要保留證據!

基本上我認為apple 做錯了!
它可以不出貨,這只關係消基法,了不起賠償消費者權益損失!
訂單不要去動系統就好!

變更訂單就偽照文書,擅自修改合約內容(價格),這更嚴重吧!
ajstop wrote:
如果不取消訂單是會被...(恕刪)


其實這也是爭議點....
就apple 方
34900 寫在那... 12200寫在那 ..
但是算出來是錯的
這點真的要看法官怎認定了
計算錯誤? 標價錯誤 ?

dell當初是標價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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