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經濟部日前已公布「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但新制度明年一月一日才生效。對於這段「空窗期」,消保會消保官吳政學指出,網路交易頁面記載的規格、價格等項目,被視為契約的一部分,業者照理來說沒有理由去拘束或控管消費者的消費行為。
消基會表示,國外根本不可能出現標錯價還私下改訂單售價的情形,消基會律師游開雄強調,國際上發生標錯價的事情,大概都是以標錯價的價格出貨,但反觀國內,卻是推拖的一個態度。消基會也指出,蘋果改訂單售價,已經構成干擾,建議網友最好保存原始訂單紀錄,以利掌握證據向蘋果提出申訴。
c1026yz wrote:
一件網路標錯價的錯誤...(恕刪)
你要不要翻譯成英文給賈伯斯看一下??
蘋果的定價合理嗎?
那價錢標低不是他讀了之後才有感而調整的價格嗎??
事雖小、勿擅為、茍擅為、子道虧
你要不要跟他講一下??
改訂單事情雖小但也勿擅為阿~
他改訂單也要先讀一遍之後才敢改嗎?
在商言商!
生意行為講道德實在不妥
如果生意講道德,市場內喊著沒賺錢的人們真的沒賺錢嗎?
那賺超過百倍利潤的人真的要吐一些出來給消費者嗎?
他在賣高價的時候怎沒想到社會大眾???
他賺取這麼高的利潤的時候怎不想想社會大眾?
去跟他買的就是自找的
那他價錢標低
去買的人就是落井下石??趁人之危?
敢請問您老,實在老實不二
想必您從未少付任何一毛錢
也想必您這麼高道德標準一定很希望用高於售價去買一個商品
不論錯標或正標
我用我"肉眼"看到的價格
下訂買我認知的商品
哪邊不對?哪邊落井下石?趁人之危?
我真的比較愛Andorid啦~用ipad只為了混口飯吃~ 對了.我討厭ipho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