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0728的電話內容參考(更新至0729)

shawn.lin wrote:
為什麼要判例或是解釋...(恕刪)


有判例或是解釋條文會更清楚

因為只是退貨,東西沒損壞根還來損害賠償?因為你一直提"損害賠償"
民法第259條是對回復原狀之義務,還請教不知apple有何主張的?

民法第259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 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 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 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
四 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 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之限度內,請求其返還。
六 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shawn.lin wrote:
不會啦... 只是代...(恕刪)

購買人修改收件人名字代表同意47710元的訂單?
我不覺得能這樣解釋吧?

畢竟訂單金額訂購人並無法修改
當初訂單金額是apple單方面修改成47710元的
並未取得購買人的同意
apple有義務通知購買人或者將價格改回來
所以購買人修改收件人應該不代表同意47710元的價格

thunderbird wrote:
因為只是退貨,東西沒損壞根還來損害賠償?因為你一直提"損害賠償"


你之前不是說:
thunderbird wrote:
只要是郵購一定能7天退貨,管你是否客製
消保法就是能這樣無限上綱,因為他是"法"

消保法不是無限上綱... 如果客製的部分造成 Apple 損害 (如刻姓名)... 沒被消保法排除, 雖然退貨, 依民法還是可以有損害賠償的問題.


shawn.lin wrote:
你之前不是說:thu...(恕刪)


消保法是特別法,本來就優於民法
我前面那句話是回答continuum,他認為退不了貨
所以我才說消保法就是能這樣無限上綱,因為他是"法"是針對7天退貨。請你看清楚好嗎?
搞不清楚你半路殺進來"損害賠償",是要做什麼?

Apple客製化有刻姓名?記憶體升級至8GB,插進去就拔不出來?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psilu wrote:
畢竟訂單金額訂購人並無法修改

你可打給客服表達修改的意願.... 但系統是他的, 他沒義務提供此功能.

psilu wrote:
當初訂單金額是apple單方面修改成47710元的
並未取得購買人的同意

因為當時合約未生效... 故 Apple 有權單方修約, 並不需取得購買人的同意. 你當時候送出 19900 的訂單時, 是你同意當時的合約, 那一個合約的形成是在你填完資料後才存在的 (你在填資料之前, 合約是不存在的, 因為缺乏買方).

psilu wrote:
apple有義務通知購買人或者將價格改回來

道義上或許有吧?

psilu wrote:
所以購買人修改收件人應該不代表同意47710元的價格

你看到47710元還去修改收件人, 不是表明在這個時間點你還要嗎? 除非你要主張你沒看到價格, 不然看到價格還表明要, 不是就是同意此價格嗎? 如果當時你不要這個東西, 那你為什麼要去修改呢?
thunderbird wrote:
我前面那句話是回答continuum,他認為退不了貨
所以我才說消保法就是能這樣無限上綱,因為他是"法"是針對7天退貨。請你看清楚好嗎?
搞不清楚你半路殺進來"損害賠償",是要做什麼?


那這樣還無限上綱喔?

如果你收到 Mac Mini 之後拆開來用... 甚至把 Mac OSX Server 拿掉, 然後灌 XP, 這就會有 "損害" 的議題要注意.

所依消保法, 是7天內可退, 但如果相關民法的損害沒有被消保法排除的話, 如過被認定是事實, 還是有"損害賠償"的問題.


thunderbird wrote:
搞不清楚你半路殺進來"損害賠償",是要做什麼?


或許我這樣解釋會比竟清楚...

消保法是禁止主張: 因為 XX 費用 (如來回運費, 行政成本的費用)造成損害, 所以要求"損害賠償".

但沒有禁止主張: 因為商品受到 XXX 損害 (沒被消保法排除的XXX 損害), 所以要求"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的金額是可參考回復原狀所需的費用或是商品本身的價格.
thunderbird wrote:
記憶體升級至8GB,插進去就拔不出來?


重點是 Apple 當時沒有告知升級RAM是客製化... 後來標 CTO 也不見得大眾會懂. 所以現在不能主張是客製化.

如果當時 Apple 有在訂購時告知升級RAM是客製化, 那把4GB的Mac Mini升級至8GB是不是Apple 在買方同意下對產品本身做出的損害行為... 這個還要看Apple 該產品相關的出貨流程, 事實與法官的自由心證.
我更想知道的是
他條文中說CTO不能退貨,除非到貨及損
但接著又說,如果是全新包裝未拆,可退貨退款給你
那到底CTO如果全新包裝未拆,14天內到底可不可以退貨退款?

因為這兩段話雖然是連著,但中間是"句點"。所以不知道要怎樣解讀?


會這樣問很簡單,因為原本就想拿來賣掉的人,鐵定不會拆封的
機器在手也比較好賣,所以等蘋果送來之後,才能真的拿去賣掉

現在卡在如果就算全新未拆蘋果也不讓你退,那保守的人可能會怕到時候賣不掉乾脆就退訂了省麻煩
但如果有14天可以運用,那就可以多賣14天,真的沒人再拿去退,這樣賣出的機率會大很多.....

所以,我想全新未拆到底能退嗎??? 這才是重點......
因為蘋果已經很明確講如果拆了,CTO是不能退的,因為也不是全新包裝了,所以也無法適用後面的話。
Costaga wrote:
所以,我想全新未拆到底能退嗎??? 這才是重點......
因為蘋果已經很明確講如果拆了,CTO是不能退的,因為也不是全新包裝了,所以也無法適用後面的話。

7天內依法可以退... 是退了之後, Apple 如果認為他有遭受到損害(且該損害沒有被消保法排除在外), 他必須去法院提出民事告訴請求損害賠償. 因為因素太多要考慮... 且很多事實未被公開 (如該產品的整的製造及物流過程), 現在談這個沒意義. 加上 Apple 也要說服法院該產品真的是 CTO 且消費者下單時有被用中文告知是 CTO 的性質 (或是出貨前有被告知且同意認定為 CTO).

7天後至14天... 就依合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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