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Apple偽造文書 MAC MINI snow leopard SERVER -> MAC MINI CTO請簽到

有人要幫美國人欺負台灣人 ???
台灣是沒有法律嗎 ???
HSN wrote:
理論上~線上電子商務~若有即時金流~就算完成~
一般確認訂單系統,只是下訂單,不會有金流功能,廠商再去確認訂單。
廠商擅自更改訂單,導致消費者不是已當時購買的價錢購買商品,這就是明顯的損失。當然~目前尚未發生。
若有消費者已經被多增加差額,就有趣了。


這次出包事件比 Dell 事件單純,Dell 事件有牽涉到實際的金流(電匯),而這次的事件則無。

如果說 Apple 依照四萬元的訂單、在未進一步告知的情況下實際執行、並向消費者取額外費用,
那就是很明顯的違約。不過這件事現在還沒發生。


HSN wrote:
整件事情很明顯蘋果有疏失
只是看蘋果如何處理


我主張主管機關對 Apple 施以行政裁罰。
HSN wrote:
理論上~線上電子商務...(恕刪)


對於一些這事件的敘述評論沒意見

不過對於 .....
1. 美國其實小廠牌很多的..也不少 home office .... 這點您可能要去多瞭解瞭解
因為有些是單純走網購通路...
2. dell 的東西會賣量少不完全是那個事件 .... 就以螢幕為例...後期出了不少地雷品
我想才是讓消費者失去信心的關鍵 ...
我的訂單在剛剛也被改了

MAC MINI CTO
Z0LH

NT$47,710
Mobile01系統服務員:您好,能請他提供資料給我們嗎? 我們也想知道叛徒是誰?

ulyssesric wrote:


我想這棟樓的主題...(恕刪)


所以我會讓蘋果以原價出貨,
(下單時出現19900,請款拿走4萬7千多)
然後讓他不當得利成立!!

所以我就可以告她詐欺??
簽到 簽到!

我是正港學生

也有把網頁結帳的資料印下來

ulyssesric wrote:


自己想不出把自己...(恕刪)





Dear ulyssesric

我很好奇,意思是以後廠商修改訂單不是偽造文書 ?

今天標錯價是貪婪 <==我可以承認
今天修改訂單合理 <==我不能接受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修改訂單這件事難道是阿婆說了算 ???

天下哪這麼好的事?
jerrycfs wrote:
所以我會讓蘋果以原價...(恕刪)


是的。
如果 Apple 在未進一步告知的情況下逕行出貨並收取額外費用,
消費者有百分之百的理由控告 Apple 違約。

在那之後,就是民法、甚至刑法的問題。
在那之前,只是單純的消費糾紛。
ulyssesric wrote:
是的,該項法規民國1...(恕刪)


大大,戴爾事件還有一個台南的版本,這邊是判戴爾要出貨的。

網站上出錯難免,出了錯,大家一湧而上訂,也在所難免,但如果阿婆出面趕快處理即可止住。
現在又延伸出改訂單的事件,這就有一些爭議,個人覺得阿婆在這一點上的作法有很大的問題,現在訂單還在持續更改中,不知道阿婆高層對改訂單這事件的看法如何?

就大大的意思,完成訂購程序,還不算訂單,但個人以為這已經是訂單,既是訂單,片面修改訂單的內容,這已經有法律上的問題,比起之前的戴爾事件,阿婆又加上改訂單的作法,這會比較讓人難以接受。

U 大是 Mac 圈裡頭的老前輩,說這些,個人覺得無非是要讓大家節制,不要見獵心喜,基本上沒有惡意。個人覺得,大家就把焦點放在該放的地方。

貪小便宜確實是現在很普遍的現象,這對整個社會都不好。但阿婆處理的方式也不恰當,無端造成這多爭議。

哎!大家熄熄火,有下訂的,靜待阿婆的回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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