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爾事件和蘋果事件的差異

alfks wrote:
看了這一篇的討論後感...(恕刪)


實體商店
跟虛擬商店
法律上似乎無法畫上等號

就像一些懂法律的大大在談
要約或引誘要約的不同

同樣的例子 刷信用卡
在實體商店 櫃檯成交後
不管賣家是否請款了
在認定上就算成交

但 一樣的情況在電子商務
確不是這一回事
詳細的原因
可能要請懂的大大來回答

但基本上, 我認為這對消費者
很不利
我認為如果網路上賣家有這種保護傘
那法律上應該要強迫其他種付費方式
譬如 匯款 錢一匯到賣家帳戶 想躲都躲不掉
交易直接成立
而不是像現在 還要看賣家要不要請款
這種莫名其妙的情況
小薇: 大家安安!
最大的差異就是
本來使用dell產品的人就不多 所以一堆人狂喊抵制dell
但頻果商品可就不同 目前沒聽到什麼抵制蘋果的聲音
即使蘋果的處理比戴爾爛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JEF wrote:
那是職員算錯, 但是apple是自己標價標錯


Apple的標價是正確的,在訂購過程中每項細項都有正確的標價,只是最後的總價計算錯誤。這跟職員算錯是一樣的。
Ah Yao17 wrote:
這例子不妥當當飯店刷...(恕刪)


你的舉例是錯的。

用新的價格去刷卡,需要持卡人同意。目前蘋果只有更正訂單的價格,並沒有用這個新的價格去刷卡。也就是說,他改了估價單上的價格,但是還沒有收任何差價(其實原金額也未請款)。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在訂購過程中每項細項都是19900,我也是懷疑第一頁的標價怪怪的,但是後面每個品項名稱、價格經過反覆確認之後,我才給信用卡授權碼最後確認。

這樣算是網路釣魚嗎?
alfks wrote:
看了這一篇的討論後感覺好像意思是說,

平常到百貨公司消費刷卡與完成簽名手續,
(有些小額消費甚至是免簽名)

快快樂樂把物品帶回家之後,

只要賣方尚未請款拿到錢,

交易內容還是可以單方面更改,

不論是賣方要改變內容與售價,

或買方打電話到信用卡公司取消付款,

這些狀況都是在法律的許可範圍內嗎?

台灣的消費方式真的允許這樣嗎?

有關交易秩序的問題,

有請專家解惑,謝謝!


我只有說刷卡時,賣方還沒請款,賣方就不算收到錢,所以先討論這點。

你可以去電銀行要求不付款,商店也可以更改價格或多收一筆錢。

但是更改的人要能證明這個更改是合乎價值的,否則就違法。

實際的例子如下:

你的卡掉了被盜刷,你可以去電要求銀行不付款,但是你必須能證明是真的被盜刷(合法),而不是你謊稱被盜刷(非法)。

你用信用卡在網站上買的DSLR,結果只收到一個空盒子,你也可以去電要求銀行暫不付款。你也必須證明你真的沒收到DSLR,否則你也會被告。
timsucc wrote: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在...(恕刪)


可是別人貼的截圖不是這樣,過程中明細價格是對的。你有抓下畫面嗎?
真糟糕,我沒有記錄過程畫面的習慣,只有最後的訂單狀況。

我只記得:他有要你確認,數量和金額再決定是否要刷卡。

進入刷卡頁之後,還有顯示數量和金額,請你確認是否要購買,輸入授權碼。

最後信用卡輸完之後又跳另外一頁,要我們確認數量和金額,沒有問題的話再按右邊的一個按鈕做最後確認。

最後就出現最後確認的金額和數量。(好像比一般購物網站又多了一個確認步驟)

因為我記得整個購買過程實在是繁瑣,一直反覆要你確認數字,確認到有點煩。

這應該是Apple Store的固定購買流程吧,現在去買其他商品應該也是同樣的流程,只是這次事件讓我不想再去碰Apple Store。

pyh wrote:
我只有說刷卡時,賣方還沒請款,賣方就不算收到錢,所以先討論這點。

你可以去電銀行要求不付款,商店也可以更改價格或多收一筆錢。

但是更改的人要能證明這個更改是合乎價值的,否則就違法。

實際的例子如下:

你的卡掉了被盜刷,你可以去電要求銀行不付款,但是你必須能證明是真的被盜刷(合法),而不是你謊稱被盜刷(非法)。

你用信用卡在網站上買的DSLR,結果只收到一個空盒子,你也可以去電要求銀行暫不付款。你也必須證明你真的沒收到DSLR,否則你也會被告。


您舉的例子都是有條件的,
(盜刷或未收到貨品)

迴避了回答刷卡手續完成,

是不是交易完成的問題!

--------------------------------------

還是謝謝您的回答!
pyh wrote:
(恕刪)...
你的卡掉了被盜刷,你可以去電要求銀行不付款,但是你必須能證明是真的被盜刷(合法),而不是你謊稱被盜刷(非法)。

你用信用卡在網站上買的DSLR,結果只收到一個空盒子,你也可以去電要求銀行暫不付款。你也必須證明你真的沒收到DSLR,否則你也會被告。


掉卡盜刷,
盜刷要看銀行的條款, 有些是從你掛失點開始, 有些可以往前推 24 小時或條款所定的一段時間. (當然也有從您訴求的遺失點)
在這之前的款項, 還是得先付.
而銀行付不付款給店家, 還得要看店家有沒有過失.
ex: 用你遺失的卡在網路上購物, 店家也把東西寄出. 在這個過程中店家一點責任也沒有, 憑什麼銀行可以不付款?
在這個例子中, 你跟盜刷者中間的法律問題, 店家理應不用負責.
但如果是在實體店家刷卡, 簽名也明顯不同, 那就另當別論了.

買東西沒收到.
銀行要相信誰? 你拿個空箱子給銀行看, 或是只聽信用卡用戶的片面之詞, 銀行就不讓店家請款??

想確定的是,
以上兩點是在那一家銀行的條款內看到的. 如給您能不吝告知, 我會考慮把我手上的卡剪掉, 改到該銀行申請信用卡. 這家銀行幫用戶想的太周到了, 值的嘉獎.
或是有在那個金融法條內的規定? 真是的話, 那我真是太孤陋寡聞了, 真是該感謝您的告知, 我以後用信用卡, 網路購物, 可以再增加更多的安心了.
亦或只是您自己的肄測?

不過你好像迴避了刷卡手續幾時算完成.
方便再指導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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