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不想重蹈DELL的覆轍!?

給你方便當隨便 給你臉你.......

apple目前本來就是事後審查 現在讓買的人補證件又怎麼了

下訂當時沒確認身份 一群不符資格的人下訂單

現在apple願意以契約出貨 這些人就說為什麼要從嚴審核

撿便宜我沒意見不要臉就太超過了
不恨古人吾不見 但恨古人不見吾狂
ect9912 wrote:
如果今天是吃自助餐結...(恕刪)


= =現在哪裡有自助餐是有標每道菜多少錢
這樣結帳他講多少你還會知道它到底是算對還是算錯
那阿婆只講50元的話
不論她到底是不是因為我外貌還是她心情好
我也只能覺得 挖賽~太便宜了 真是經濟划算的店阿
這樣我可能就會天天光顧
不懂這樣是又跟我的人品道德有何關?

這例子.......= =高興就好


chocobothink wrote:


酷哥回來了阿

...(恕刪)


=v=可否寫大點....我想砥礪一下自己
很好奇
為何只要不是站在Apple
就是在凹
就是人品有問題
難道講講個人觀點與看法
就一定要揹負什麼角色嗎?
又沒Apple的官方代表發言
就那麼容不得他人的觀點
這樣跟那些硬凹的人又有什麼不同

(有時只希望是討論...往往用詞卻都要像吵架 無益)
站在apple這邊又怎麼了 我就是看不慣一群莫名其妙的人

就跟你說''子女''的家長可以代購 一堆哥哥姊姊叔叔阿姨就冒出來說 我也是家長為什麼不可以代購

信用卡只得本人使用 就有人說訂購人是學生沒有信用卡 我只是代刷送給他的

沒信用卡可以轉帳啊 送他表示是你買 沒資格還買什麼教育價

還有人說以前可以表示apple默認 為什麼現在不行

最好是默認啦 哪條法律有默認這種規定的 沒公告就沒有啦

我就是不爽這些人 所以才上來凹的


不恨古人吾不見 但恨古人不見吾狂
藍綠藻 wrote:
附帶一提
這讓我想起曾經親身經歷的事
某位朋友是身障人士
他開車停停車格被開收費單
他拿著單子要去註銷收費(因台北市有補助)
但卻無法被受理
車子登記是本人
還用沒有雙手的手臂出示身分證
卻只因他.................未帶殘障人士證件

共啥小跨嚨謀...
沒雙手還開車,是用原力嗎..
要編故事也用點腦袋,還親身經歷咧.
chuangyiwei wrote:
站在apple這邊又...(恕刪)


喔....= =雖然我不懂法律
但在個人的認知裡
某些情況下的默認應該也是種案例判決的可能 不是!?
可否請有法律專業程度的人發表一下是否正確
謝謝

話說
以前一堆"哥哥姊姊叔叔阿姨出來"代購就沒問題過
只要有學生證ro教師證出示就好
現在卻無法等同辦理
這雙重標準明明就很明顯
這跟來凹的也相去不遠吧

一直強求於條文法規的文詞上解釋
這樣也跟那些凹的人相同 不是
可否多接納並尊重他人的看法與觀點
(例如擁有法律專業學能的觀點)
這故事應該不是編的 只是少了一堆字

就我所知確實有不用手就可以開的改裝車 而且說不定只是少小臂上臂還在
不恨古人吾不見 但恨古人不見吾狂
tyf000 wrote:
共啥小跨嚨謀...沒...(恕刪)


見識不夠廣
就請多虛心接受他人見聞
&
對於你的台語用詞
本人並沒太大意見
但就對於你用詞對身障人士的不尊重
就令人感到相當的憤怒
您可以不需要以這樣的用詞來詮釋您的水準
chuangyiwei wrote:
這故事應該不是編的 ...(恕刪)


多謝chuangyiwei大大的解釋
感謝您有如此的同理心
以前可以是因為他們是用正常的教育價格來買 現在不行是因為價錢不一樣

所以出現從嚴審核的雙重標準 開公司並不是開慈善事業

消費者在合理的範圍內是上帝 並不表示業者連不合理的要求都得做到

例如麥當勞就一定不賣酒

我只是希望台灣能成為真正的法治社會 一切法理情而已

尊重與接納他人的看法與觀點 並不表示得同意吧

我尊重不同意見 但是我不爽不同意見也不行嗎
不恨古人吾不見 但恨古人不見吾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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