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蘋果修改訂單者,集體報到處!!

剛剛查了
訂單價格也被改了
真是惡劣的國際大廠
決定從此不再買阿婆的產品了

也不想想阿婆有多少東西是台灣代工的
但一點都不尊重台灣人
可悲的是台灣廠商擠破頭賺那一點代工費
我剛剛也看了一下我的訂單
挖哩勒~~~被改單了
>"<
我也被改單了.
看了真的讓人很生氣.
標錯道歉就算了,搞這些小動作...
偷偷摸摸的.
我沒有買~~但替各位推一下

不管是DELL 或是蘋果 我覺得處理方式都很差

尤其是蘋果還竄改訂單 真不要臉

兩個大廠搞成這樣 感覺上這兩個廠台灣分公司形同虛設一樣

無法對總公司交代 就用這種招數對待消費者 乾脆台灣分公司裁撤掉好了

自我感覺良好是阻礙國家的進步~~不是愛國的表現~~
 這件事一開始我是站在蘋果這邊的,原因無它,就因為本人非常不齒"趁火打劫"這種行為,只要是人都會凸槌,你不能趁人之危落井下石啊。就像你走在街上,眼看走在你前面的那位路人的皮夾,不小心從口袋滑出來(廠商標錯價)卻沒發現,然後你就在他後面不聲不響的撿起他的皮夾,然後收進自己的口袋(網友下訂單),相信有一點知識的朋友應該都知道拾金占為己有是犯法的吧,見到廠商標錯價就趁火打劫的猛下訂單,這不就跟撿到錢明明知道是誰的,卻占為己有的行為類似嗎?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只是現在有"法"約束拾金占為己有,卻無"法"約束見人標錯價就猛下單的行為。

 但是,但是,截至目前為止,蘋果的做法卻是極度令人髮指,不給退單已經非常說不過去(其實根本就不合法),任意從後台竄改訂單金額更是可惡至極(其實已明顯是"詐欺")!台灣蘋果難道不明白自己身在"台灣"嗎!台灣的消費者有多難惹,我想蘋果肯定沒有見識過,最好趁這次機會教育它一下。

已下針對幾點幫網友們解惑一下。

 1.看到有網友提出「大家都在high下單,都沒去看條款,條款裡早有免責說明。」
  其實目前網路上的種種「使用條款」之類的文字,並無任何法律效用,因為一來這些文字並無紙本向公證單位登記,以保證內容不會被修改,二來這些文字根本沒有人"簽名"生效。用一個很簡單的邏輯說明:廠商A放置了一份"條款"在購物網頁上 → 網友B看完了條款,並複製一份存在自己的電腦裡 → 下訂單購買了一些商品 → → → 接下來注意囉,這時雙方都可以任意的在這筆訂單之"後",隨時修改條款內容,然後印出來,偽裝為訂單"前"的條款內容。
  你想想,這麼一個如此鬆散的內容保證,何以成立法律效用?

 2.有網友貼文說「蘋果說它是客製機,所以客製機是不能退的。」
  沒錯,客製化商品是不能退的,但是何謂"客製"?「客製化」指的是「針對顧客的需求,量身訂製特殊或專有的規格。」而頻果這次的商品是「放了二種(4G/8G)不同的"制式規格"的商品,於架上供消費者選擇。」
  這怎麼說也無法解釋成「客製機」呀!「網路購物」絕對符合七日猶豫期的範疇,各位在收到商品的七日內絕對可以辦退貨。(※注意,七天"猶豫",不是七天"鑑賞"喔,要退貨必須保持商品為全新未拆封的狀態喔。)

 3.我有個朋友說「其實我們自己給人家趁火打劫,本來就不對。」
  誠如一開始說的,趁火打劫是不對,但蘋果放任錯誤的網頁任人瀏覽(註),這不是公然引誘犯罪嗎!公然引誘犯罪本身不也是犯法的嗎!再說,難道蘋果就不用為自己的錯誤負一點點的責任嗎!

以上幾點希望網友們能清楚,站好自己的立場,好好的跟蘋果打一仗!加油!千萬別被自以為很大的蘋果吃去!!


註:

 我之所以會知道這件事,也是我一個朋友用msn傳訊給我的,上網去看了一下,果真可以以怪價下單(我只做了測試,並無真正下單),後來我打了0800的客服電話,好心通知他們網站表錯價,時間是下午3點左右,客服人員跟我說他們已經知道這個狀況,並且已經在修復中。

 後來大約晚上六七點,好奇驅使又上去看了一下,天!竟然還沒修正!而且我又測試了一遍,竟仍然可以怪價下訂單!!

 這蘋果根本就在擺爛嘛:
  1. 只是改個數字要那麼久?????騙人家沒寫過網頁程式喔!
  2. 發現錯誤後,不是在應該在第一時間,先把錯誤的網頁disable掉,不給瀏覽,然後,後台要怎麼修再慢慢修,修好再重開網頁的嗎!
  結論:蘋果的作風是 → 發現錯誤 → 前台網頁擺爛放任大家下單不管 → 後台悠哉悠哉慢慢搞 → 一個數字改了一下午終於改好 → 更新前台網頁 → 順便把網友的訂單竄改一下金額 → 怎樣~我公司就是大,我擺爛誰動得了我~

 我真正髮指的是這點,為什麼發現錯誤的第一時間沒有把網頁關掉??我所知道的部分就已經足足放了四個小時,在我知道之前的那段,更不曉得有多久了,太誇張了啦!! 虧我還好心打電話去告知!! 呿!!!這就是大家所喜愛的蘋果!!我從此事件後更看貶台灣蘋果了!

 我現在只後悔當時沒有去下單,現在只是個旁觀者,沒得正面跟它打這一仗!教訓它一下!!

自大傲慢的蘋果也改了我的訂單,如果蘋果真的無善意回應,就來用力買蘋果非客製化的產品,當然是要退貨的啦,讓蘋果知道啥咪是正港的台客
judyhu wrote:
2.有網友貼文說「蘋果說它是客製機,所以客製機是不能退的。」
  沒錯,客製化商品是不能退的,但是何謂"客製"?「客製化」指的是「針對顧客的需求,量身訂製特殊或專有的規格。」而頻果這次的商品是「放了二種(4G/8G)不同的"制式規格"的商品,於架上供消費者選擇。」
  這怎麼說也無法解釋成「客製機」呀!「網路購物」絕對符合七日猶豫期的範疇,各位在收到商品的七日內絕對可以辦退貨。(※注意,七天"猶豫",不是七天"鑑賞"喔,要退貨必須保持商品為全新未拆封的狀態喔。)


在此僅指出錯誤的訊息...

首先, Mac Mini Server只有4GB RAM一種"制式規格"產品. 8GB的, 也就是價格計算錯誤的那個, 是在先選了4GB的之後, 再修改RAM的大小才會發生. 這種狀況, 在中文官方網站上稱之為"自行配置產品". 在英文官方網站上稱之為Custom-Configure Product. "CTO" (Configure-To-Order)這個詞則是因為在訂單上會這麼顯示, 後來在使用者間一個不成文的約定俗成說法. CTO產品的限制只有如下:

"Apple Store 很高興地向您提供按照您的規格自行配置的產品,並且鼓勵您仔細審閱您的訂單。由於該產品是根據您的規格製造的,該訂貨一旦進入生產程式即不得被更換、修改或者取消。 "

也就是說當該訂貨進入生產階段之後, 該訂單就無法修改或取消. 這個跟收到產品之後十四天的退貨期限沒有關係. 退貨的相關說明節錄如下:

"2. 符合退貨條件的Mac及iPod產品,請於取得產品之日起十四個日曆日內辦理退貨申請。 惟任何按訂單個性化 (personalized) 或其他用戶化 (customized) 的iPod產品,除非為貨到即損產品,您不得要求退貨、退款或更換。 (有關貨到即損產品Dead On Arrival的條款,請參閱下一部份的詳細說明)。
...
4. 請注意 Apple 不准許以下產品的退貨或向其提供退款:
(1) 開放式記憶體
(2) 開放式軟體*
(3) 電腦軟體下載
(4) 個性化 iPod
(5) 最新編程軟體產品(軟體升級產品)
(6) 蘋果禮品包裝(包括禮品盒加絲帶和賀卡)
(7) 蘋果開發人員聯盟產品(Apple Developer Connection)包括會員及技術支援"

請注意不能退貨的所謂"客制化", 官方稱之為"個性化"或是"其他用戶化"只限於iPod產品. Mac的規格自行配置跟這個是完全兩回事. 請不要再人云亦云. 至於我如何能確定這是兩碼子事, well, 我買過也退過, 就這樣.
Nikon D700 | 105 f/2.8G VR | 24-70 f/2.8G | 70-200 f/2.8G VR II | 50mm f/1.8D |
所有相關的要求Apple出面說明的文章全部都從熱門討論中拉掉....
嗯 你可以去大陸當網路監控人員了 很有底子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辦法把消息發給CNN/BBC之類的,他們應該很有興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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