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起玩文字遊戲吧....購買資格破解版!




購買資格
下列大專院校教育相關人士可透過 Apple Store for Education individuals(教育人士專屬 蘋果線上商店)購買產品:

1.任職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教職員
2.目前就讀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學生
3.為其目前就讀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子女代購的家長
下列中小學校教育相關人士可透過 Apple Store for Education individuals(教育相關人士專屬蘋果線上商店)購買產品:

1.任職於公私立中小學校的僱員
2.經由選舉或指定產生的現任董事會成員
3.經由選舉或指定產生的現任家長會成員
4.合格的在家教育人士
任職於公立或私立、營利或非營利之幼稚園的職員


上面清楚寫上購買資格

包含他們所寄的mail!

裡面提到的是請親愛的Apple Store客戶:

感謝您最近透過台灣Apple線上教育商店訂購搭配雪豹伺服器之Mac mini。

前開產品之價格被暫時性地誤標為新台幣19,900元(含營業稅),因為此等標價錯誤,我們暫緩處理您的訂單,並為因此對您所造成的不便致上歉意。

為了表示善意並感謝您對我們的持續支持,我們同意依據Apple教育商店的條款,每一位符合購買資格之教育客戶以新台幣19,900元(含營業稅)出售一台上開訂購產品。

關於購買資格的詳細資料,請參閱Apple教育商店之銷售政策,網址為 http://store.apple.com/Catalog/Taiwan/Images/salespoliciesedindiv.html

如果您仍願意以新台幣19,900元(含營業稅)訂購搭配雪豹伺服器之Mac mini,煩請您在2010年8月6日前回覆本電子郵件至 taiwan.orders@asia.apple.com,並附上您的學生證或教職員證正反面影本我們確認您符合Apple教育商店的購買資格後,將會寄發正式的訂單確認函予您。如果我們未於2010年8月6日前收到您的回應,將確定取消您的訂單。

請注意Apple非常重視您的個人隱私權,且不會因您參加本次活動而未經您同意寄發行銷資料予您。關於Apple隱私權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下列網址:http://www.apple.com/tw/legal/privacy/

裡面所要求的都是購買資格
沒有提到信用卡的人是否為購買者


持卡人可以為代購者
購買者符合資格者
既然購買者為符合資格者那為何還需代購者的證明呢?


除非他要我們提出當時在電腦桌前的人為代購者或是非符合資格者
付款方式

信用卡
(1) 無論您採用何種方式訂貨(網路或電話),您都可以使用信用卡付款。當您確認訂單時,Apple Store 將從信用卡公司處取得該訂單金額的預先授權。當您的訂貨交付運送人時,Apple Store 得向信用卡公司請求帳款。
(2) Apple Store 僅接受Visa信用卡。
請注意:
(3) Apple Store 接受台灣境內銀行出具的信用卡。
(4) 借記卡和支票卡有每日的消費額度,並可能導致您訂貨的延遲。更多有關後備的付款選擇請參見以下電匯選擇部分。
(5) 對於任何通過電話或網路確認的訂單,Apple Store 得要求用戶提供信用卡安全密碼。信用卡安全密碼是您的信用卡特有的一組三位元或四位元的數字,其可能印在信用卡背面的簽名欄的上面(如Visa卡)。要求提供及確認您的信用卡安全密碼,有助於確保您—只有您—持有您的信用卡,以此防止他人未經授權使用您的信用卡。


所有的條款及信件都沒提到信用卡的持卡人該為誰或是誰的父母
但是所有的條款都提出購買者是否有符合資格

所以蘋果要求您提出信用卡持卡人為購買者的誰的時候!
其實我們可以主張因為你的條款從頭到尾都沒提到信用卡的持卡人該為誰?
但既然符合資格那為何還要我提出信用卡者的證明呢?
kevincheng23 wrote:
購買資格下列大專院...(恕刪)


我的狀況是,

購買人是我,
收件人是我,
學生證是我,
信用卡不是我跟父母的,

結果如何等明天收到信就知道了....
其實看你說的也覺得有些道理...
似乎在這個案例裡是依些模糊地帶....
看來這個事件還沒那麼快結束了...
之前有下訂的人們,繼續加油吧!!
不過反觀蘋果其實也很夠意思了,
符合資格者,願意出貨!!
還是很欣賞他的處理方式!
希望這件事能夠大家雙贏~~
也想呼籲一下網路賣家,請適可而止...
這樣真的不好看...
會不會冒出一堆職業學生?
會不會冒出一堆職業學生?

會不會冒出一堆職業學生?
有助於確保您—只有您—持有您的信用卡


forthewin wrote:
有助於確保您—...(恕刪)


哇靠!!你看得可真仔細

不過我若遊走在符不符合邊緣的話應該也會看到這一點
的確...

這種不清楚的條文...

看來還有得拖了...我想接下來只要被拒絕者再多一點...

消費者和廠商的鬥法就還要繼續對決下去..


kevincheng23 wrote:
購買資格下列大專院...(恕刪)


裡面所要求的都是購買資格
沒有提到信用卡的人是否為購買者

持卡人可以為代購者
購買者為符合資格者
既然購買者為符合資格者那為何還需代購者的證明呢?
-----------------------------------------------------------------------

由這裡來看,
apple是認定誰付錢誰就是購買者所以

購買產品 = 購買者 = 刷卡人(付錢) = 學生 or 教職員

若代刷 = 代購的家長


已上是依apple目前做法猜測論定。


所以回到癥結點,今天我要買這個東西,但是別人付錢,那 "購買者" 是誰?
Think4fly wrote:
會不會冒出一堆職業學...(恕刪)


如果是6月底發生~ 我想這次空大的新生一定暴增
http://blog.isakira.com 為了部落~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