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l拉拉 wrote:
不了解樓上說的炫耀是...(恕刪)


同感~~哈哈
我韃韃的馬蹄 是美麗的錯誤 我 不是歸人 只是個過客
kevinliang wrote:
量力而為,不要...(恕刪)


+1

別人財兩空才好.....
除非您女王的名字有寫在您身分證背後的配偶欄上;不然...還是勸您三思啊...

不過若樓主不介意把錢往水裡丟,那倒是無所謂...促進國家經濟也不算壞事。
看起來好像是活該找罪受
既來之則安之吧
一個人的慾望大於能力的時候,這個人會一直窮困下去的~~

我覺得是她自己想要的東西,沒有理由要你幫她出錢,要嘛就直接當禮物送她,
這貼一點那貼一點感覺很差,等她自己多存點錢再買感覺不是比較踏實嗎,
也為你們的未來多建立一個良好的觀念壓~~

當然,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只是覺得樓主這樣下去會很累,

"我想買名牌包,幫我貼一點"
"我想買車子,幫我貼一點"
"我想跟朋友出國玩,幫我貼一點"...............都不是你們可以一起用或一起參與的東西喔~~
abletw wrote:
iPhone 4G簡...(恕刪)


iPhone4 = iPhone4G 好嗎同學

G = generation

iPhone 4th generation

把英文搞懂再酸人吧!
deerpokaz wrote:
iPhone4 = ...(恕刪)

不,還是稍微正名一下
Apple官方說iphone 4就不要特別去改(簡稱的話就算了,打G還多一個字,畫蛇添足)
因為大陸確實有山寨機叫iphone 4G的

例如有人講iphone一代稱為iphone 2G, 但是該2G是指通訊系統,並非二代
iphone 3G的3G也不是三代
這樣不稍微區別一下會混淆的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
問題是就算身為她的男友,你其實沒有買任何東西給她的義務
只要你認為能力不及 or 不應該,就不用幫她幹嘛

如果她用這點刁難你,就應該直接分手,因為她只是要人幫忙付錢而已
你們的關係不應該建立在這個上面

我也因為在辭職前夕居然手癢想買15" MBP+iphone 4
正在覺得自己超級難養呢
但我也不會要求爸媽親友或女友幫我付錢
deerpokaz wrote:
iPhone4 = iPhone4G

官方沒有這樣講吧......別搞錯了
iPhone 4是指第4代,並沒有加"G",之前的2G、3G是指通訊協定,不是指"Generation"。

回到主題,感情是二個人的事,別人無法置評。你覺得她值得也負擔的起,何樂而不為,若造成負擔就明白和她說,加油~
Don't get mad, get a Mac~
買給她,然後跟她說這是聘金!要是她收了,你就省了求婚這道手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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