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新聞看到的,為免被刪文,請自行GOOGLE關鍵字『Mac電腦 / iPhone 租比買更划算』很好奇,整理了一張對照表看一看 IPHONE 6S 的價錢比較像一般的商業行為模式(租用=分期付款+利息的代名詞)MACBOOK AIR 和MACBOOK PRO 根本就是佛心價來著,直覺細節裡可能有魔鬼(個人不了解詳情,也不能太武斷了),有人知道細節嗎?
啄木鳥 wrote:今天看新聞看到的,...(恕刪) 筆電可選擇MacBook Air/Pro皆為13吋版本,款式為2011~2015年的展示機,共限100台,機型以現場為主,不可挑機,MacBook Air第1~12個月的租金為每月800元,第13~25月為640元,而Pro價錢稍微高一點,第1年每月為1200元,第2年開始打8折為960元,若租滿25個月,MacBook Air為1萬7920元,相較於新機的3萬1900元,或是福利機約2萬5000元起跳來看,顯得頗為優惠,但租借有門檻,需要該校園店的學生,且在校就學年限尚有一年以上,需有保證人和該學校師長推薦簽名的文件才可。商人絕對不是笨蛋消費者會算,他更會算唯一可以讚賞的是,這個龐大的現金流有著很高的格局存在詳細網址連結
剛去問了,合約有一些疑點(以下甲方為學生,乙方為Straight A)二、租借期間依據租借申請書為準,如需展期,需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申請,並於乙方書面同意後生效。(換句話說,若乙方不同意,那就只能租一年,甲方完全沒有申訴的空間,應該要甲方提出申請後立即生效才合理)二、違約及損損害賠償2.租借品如有損害或毀損,應由甲方全額負擔所有維修校正費用及維修期間之租借費用。(有這條等於宣告租用的電腦沒保固,維修要甲方付擔,個人覺得一般所謂租用,應該要是人為損壞維修費才由甲方負擔,只要無法判定人為損壞之維修費應由乙方負擔才合理)。租借品如遺失或其他無法返還情形時,甲方應照租借時之價值賠償乙方。(依合約看,那萬一正好租滿24個月被偷了,不就倒楣死,24個月繳完了還要賠一台,加起來超過一台新的,當然聰明的人一定會直接租滿25個月,這樣就不用賠了,但訂這個合約的人,至少要訂個依已租用月份/25個月扣除來賠償比較合理吧!!)個人覺得以上二條似乎權利義務不對等,訂合約的人完全只考慮乙方,沒有把甲方納入合約保障。其實換個角度來看這個方案,等於用17920元分期付款25個月買了一台沒保固的展示機,但當中還有一個在付了9600元,用了一年之後電腦可能會被收回去的風險。
就算便宜,小弟我還是不會去租。。。1.小弟有強迫症,不是自己的電腦用不習慣也不想長時間用,更不會儲存資料在裡面2.誰知道出租之前有沒有串改資料導致黑客等等風險3.誰知道出租前機器有沒有被搞過一些小東西,而這些小東西偏偏你也沒用到跟注意到,還機時被坑一筆也很幹(因為你不知道)4.同樓上說的,繳了24個月,結過電腦壞了被幹走了,花了2萬上下租了電腦,出事又要再花3-5萬不等的錢而且以MBA13.3 256G來看,機器加applecare然後找優惠加下來大概45k左右,三年後賣出,以版上有人2012的機器開20000,扣掉也差不多跟租的價錢一樣,基於這些總總原因在優惠小弟也不會去租PS:純屬個人想法,不喜誤射
簡單來說這些機器都是店頭的展示品,是2011-2015 有多少2015 有多少是2011 版本的2011 版本的機器情況怎麼樣如果付足25個月機器就是你,而整台機是沒有保修的。這個方案,關鍵是沒有保險,那你和他對賭機器沒問題,但他是賭場主人,知道機器情況,你和他賭如果你買台新的 2015 機器,25個月的二手價格還有一半,那你是和自己對賭25個月能賣出及有價值一半,不過你還保險些,因為有阿婆保險一年,而且是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