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平果官方說明:串流音樂服務一般只提供消費者個人或非商業使用,不允許在店面或商業場域公開播放...但國內的著作權規定~如果只是打開收音機和電視機的開關,沒有另外加裝擴音設備或其他器材,再擴大播送的效果,店家只是單純接收廣播電台或電視台節目的收訊者,就沒有利用著作的行為,當然不必去取得授權。如果對外營業的小門市,透過藍芽小喇叭、播出電腦中的平果介面的 廣播/音樂,是否也是屬<不須得到授權>的情形!?請問:大大們,有關於這類使用的經驗嗎!
dali_c wrote:依平果官方說明:串流...(恕刪) 你的問題跟你用自己電腦裝免費開源軟體,帶去公司辦公用算不算違反免費授權範圍一樣如果免費軟體授權範圍僅限個人,那上訴事項當然違法營業場所還是乖乖去用商業版授權而且你指的案例是廣播系統,不是串流況且串流音樂不是公開播送的,你都是經過付費取得個人授權才能播送更何況你都說接藍芽喇叭了就是擴音設備, 沒有另外加裝擴音設備或其他器材 是不是似曾相似現實面很多小攤/店其實都播沒授權音樂或第四台,要抓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