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概是台灣這邊的音樂相關產業,還沒意識到數位時代對於音樂產業的衝擊吧?只知道消極的反盜版,卻不知道(還是不願意)要如何將網路語音樂產業結合起來,讓消費者心甘情願地掏腰包出來購買,進而製造最大的利多.........我們還好意思宣稱自己是『資訊王國』.........當初apple也是積極與這些音樂產業的龍頭老大商談,那個時候剛把napster給禁止掉,各家音樂公司怕網路怕得要死,那敢輕易同意apple的提議.......不過他們現在不也嚐到了甜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