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nx70 wrote:
比方我有兩隻手機,moto milestone及xperia play…
1.他們是手機。
2.他們有瀏覽器。
3.他們可以用一指去上下捲動瀏覽器畫面。
4.他們都可以使用二指去縮放瀏覽器畫面。
這樣算不算侵權?
判定方法很簡單:
如果第四點「兩指縮放」是「只縮放頁框裡面的內容」,而且在此同時頁框以外的主頁面還是維持相同大小,那就是侵權。但是如果兩指縮放是整個網頁縮放,亦即主頁面和頁框一起同步放大或縮小,那就不算侵權。
請特別注意這個專利最重要的一點:兩指觸控是「裡動外不動」;亦即只有頁框裡的畫面變化,頁框外的畫面沒有變化。只有符合這個條件,才算侵權。這一點他們是寫在同一個權利項裡面(百分之九十九是被逼的),完全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
flin0310 wrote:
錯!! 蘋果在"美國...(恕刪)
請問閣下是完全沒看過別人寫的內容就回文?
還是閣下對於專利條文有不同見解?
還是閣下這個「錯」字可以直接解讀成「Of course it's evil, because it's Apple」?
flin0310 wrote:
蘋果的專利是包山包海...(恕刪)
第一、一隻是Moto的沒錯,但是另一隻是SONY的...
第二、你好像沒有搞清楚專利宣告的正確條件
詳細資訊樓上的專家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若你還是搞不懂,我告訴你一個類似的例子
那就是Google Map
Map顯示頁面是不是一個瀏覽器內的頁框?
那個頁框是不是可以自由放大縮小?
但是頁框以外的地方是不是不會更動?
專利宣告的條件當中最重要的地方就是指那裡
在Win7的PC當中只要有裝多指觸控套件就可以輕易達成這個條件
但是在Android當中只要故意限制或是用別的方式來避開就沒問題
所以我很懷疑你到底有沒有看懂內容?

當然若我講的是錯誤的,也希望專家能立即指正我
DeΨil.卑鄙無恥香腸伯
很多人甚是外國人對於蘋果的專利大都是一知半解, 我看連這些Android; Windows手機製造商的法務甚至是律師也是一樣, 所以你看外國人解釋"蘋果的觸控專利如何如何"或是"Android手機如何躲掉蘋果的觸控專利"...等等, 第一, 以我們的英文程度去看或是了解這些國外極度專業的技術; 專利; 法律的文, 你是在浪費時間, 因為你看到最後還是跟原來所了解的一樣...第二, 很多這些文章都是Android手機製造商發出來的安慰劑, 主要是要誤導大家Android陣營還是有解決方法; 或是鑽蘋果的專利漏洞...等, 目的是要大家抵制蘋果或是趕快把庫存清空. 要知道蘋果是受Wintel陣營打壓近20年的苦主, 它怎會不知道Wintel陣營專利怎麼玩, 怎麼搞個完全封閉系統來保護自己及如何剷除競爭對手... 我以前經手過MIT(麻省理工學院)用JPEG轉檔的一個小專利告遍全球各大知名及不知名的IT廠商及數位相機廠商共數百家...你知道最後如何解決嗎? 有些大廠直接付費和解; 如不付費和解的由美國法院判決哪些廠商要賠多少錢, 當然台灣這些代工小廠商都沒賠到錢, 然後美國法院公佈MIT這項專利成為"公共智產"...其實蘋果的專利有幾項? 深入到什麼程度? 一般大眾是不會完全清楚的. 現在蘋果正在告三星; HTC, 要等到最後判決出來你才會知道蘋果的觸控專利這些Android手機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
好我來解釋當你的貨在美國觸法或是被起訴時會怎樣? 只是起訴喔不用等到判決:
1. 在船上及海關的貨完全被擋下來不能入關甚至沒收銷毀
2. 在架上的貨要完全下架退回不能再販賣
3. 已經買的end user可以退貨退錢
4. 跟美國有簽訂智慧財產權協議的國家得以跟美國的作法相同(包含歐盟; 日本及中國), 否則會被美國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