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雪豹的安全性不如Windows

每過一段時間,就會在蘋果版看到這種文章,這一篇出現在首頁,同時首頁還有另一篇中木馬 如何清除?downloader.generic8.BRZC,看起來就現實狀況來說,Windows 裝上一堆防毒防駭軟體,中獎率還是高過 OS X 啦!

OS X 沒有比較安全,Linux 也是,問題還是出在量,沒有足夠多的病毒、木馬之類的東西,很難在那個平台引發大災難。

沒有足夠的實際危害案例,連知名的資安廠商都懶得動吧!

知名的資安廠商不動,Mac user 就是想裝防毒軟體也沒得裝吧!

積極點的 Mac user 只能做好資料備份,以防萬一了,消極點的,那就等哪一天有一家專門出 OS X 防毒軟體的公司股票能因此上市了,在來煩惱這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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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武越來越多,說不定哪天就核武大戰了,你家的建築符合核能防護規範了嗎?
暗夜審判者 wrote:
簡單說有錢人家一堆鎖...(恕刪)


可是通常買APPLE系統的人
比買WINDOWS系統的人有錢得多啊
skynet wrote:
逆向思考,如果我是駭...(恕刪)


還真的滿逆向的...

如果說駭客的目的是竊取資料...花一樣的功夫與時間...你是想拿到使用人口數90%的資料還是10%?

如果好客還想經過使用者來當跳板傳播...你想他目標是找使用人口數90%的還是10%的?

再換個比較生活的例子...一樣上班時數一樣的工作內容...你會去選擇月領兩萬的還是月領18萬的...

這樣...也就不用太逆向了...

最後...大家資安都要做好..加油
vic1010 wrote:
還真的滿逆向的......(恕刪)

更進一步還可以考慮再次傳播,就是 90% 傳出去剩下 81%,第三次剩下 72.9%,第四次也還有 65.61%

10% 的再傳播剩下 1%,第三次剩下 0.1%,第四次 .......

要找跳板,甚至要多跳幾層,當然要選 Windows 平台,比較找得到路。
skynet wrote:
逆向思考,如果我是駭...(恕刪)


以病毒的原理來說
必須要在被發現(或像人生病不能動之前)
把病毒再散播出去
不然病人發病了進醫院(或送修)
那它可能就無法散播了

MAC的病毒就遇到這個問題
早先apple的電腦市佔率不高
也不像現在那麼便宜
要一個使用者感染到apple的病毒
再去感染下一區或下一個印刷廠等(一個中 整辦公室應該都中)
根本是很難
因為早先的apple電腦大都是拿來做圖稿或音樂
而這類的電腦本身還同時被用來居家使用收email或上網買東西的機會
應該是很少

回到病毒或木馬
寫病毒或木馬的如果只是單純破解為樂
基本上並不可怕
而mac 如果如本文的資安高手所講如此脆弱
大概破解為樂的人也懶的破

可怕的是竊取個資信用卡號碼者
想偷資料的人必然需要大量的資料
他所寫的病毒或密碼必需帶給它大量的資料
這樣他賣個資或盜刷的時候
才值回成本
如果他寫一個木馬
既散播不出去 感染後又大部份是工作站沒信用卡號
我想要是我 我也是寫windows的木馬

但apple現在有另外一個危險
就是在iphone, ipod 跟itune
這都是大量被非mac電腦的使用者使用的
而其中如果要在app store上使用
必然會有個資跟信用卡號
可以預見必然有心人會對此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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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有關mac的掃毒程式
2004年吧
那時的mobile me(那時不叫mobile me)
一年的服務中就有包含掃毒
但隔年就取消了@@
withmanjusri wrote:
台灣習慣,不等於「文...(恕刪)


請你把對別人的要求同時也要求自己。
sweety18 wrote:
可是通常買APPLE...(恕刪)


那是早期吧,現在不是這麼回事了。
skynet wrote:
逆向思考,如果我是駭客,我會去找 Mac 的麻煩,雖然相對於 Windows 來講,我可以攻擊的對象只有人家的 1/9,但是難度相對比較低,更重要的,

這些對象幾乎都沒有裝防護軟體(想裝也不見得找得到啊),而且裡面多的是毫無警覺、相信 Mac 絕不會中獎的使用者!...(恕刪)


說到我心坎裡了..
重點在於"毫無警覺、相信 Mac 絕不會中獎的使用者!"
我如果是駭客 我也不會寫病毒去影響你執行系統..
放個木馬 把你個人資料, 信用卡資料..等 全部盜光光...

這些人可能最後才會去懷疑是她們自己的電腦出了問題..

也不需要討論是90%還是10%...
那一個人資料被盜是好事??

在於使用者有無警覺心而已..
而不是盲目的信念..
小薇: 大家安安!
chan15 wrote:
請你把對別人的要求同...(恕刪)


你沒任何資格要求我,但我謝謝您的提醒。

不論從事律師或設計的工作,我都很重視對自我的要求,

即便是一般生活中也是。所以當我逛中國的網站,

我就儘量用那個國家的字體文法語句發文或回應。
withmanjusri wrote:
台灣習慣,不等於「文革」。況且,原Po哪來不准使用英文?
感嘆黑客用語之際,不等於「要求」。
人家要求我們兼容並存? 我不喜歡被這樣「要求」。
請正視邏輯與思想自由的權利。謝謝。

如果香港用語、新加坡用語、日本用語你也會這樣感嘆嗎?
感嘆不等於要求?文字遊戲。
既然你不喜歡被要求,又為何想要「要求」別人呢?
請正視邏輯與思想自由的權利。謝謝。
對了,而且還要正確。

把用詞不同當作是冒犯,非常無謂。
既然是網路還分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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