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wmen wrote:
EULA 是法律??...(恕刪)
EULA 當然不是法律喇,只是用家和 APPLE 之間的一份協議(Agreement)。上面寫明用家要麼遵守協議,要麼不使用並退回。
但是這份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
有沒有修讀法律的來補充一o下

skiiks wrote:
但這是公共論壇 你公佈私人侵權的感想並討論 這就有公然散佈侵權的疑慮
自己侵權沒關係 不要因為您的侵權言論讓01遭受莫名的牽連
自己看看最上方的廣告 要是調查起來
01還要為了某些侵權討論作存證資料的保存 隨時備於調用存證資料
好自為之...(恕刪)
jonesuki wrote:
EULA 當然不是法...(恕刪)
snowmen wrote:
沒遵守具有法律效用的合約內容,或許法庭會輸,但是並不代表這就是犯法。因為合約內容並不是法條。(但是像著作權等等就是法條,所以盜版軟體是違法)
很好玩的是,美國的法官自己也對 EULA 的法律效用很不清楚。
EULA 有些人認定是 Agreement、有些人認定是 License。而對於具有法律效用的內容,必須經過雙方簽約、或有證人在旁、或有錄音證明、或經過地方政府和許的電子簽章等等才可。造成有些法庭認為只按 "Agree" 根本不算有正式簽約的情況出現... 當然,也有法庭認為這樣就可以了。這說真的,一切要看請的律師高不高明。而通常個人是很難請到比大公司的律師團還更高明的律師。
還有就是,EULA 本身要是有問題,就不一定具有法律效用。而 Apple EULA 中間有一段是不管在任何情況下禁止使用者複製 Apple BootROM 等等 "軟體",與美國 CopyRight Law 相違背。現在並沒有法庭對此做出是否 Apple EULA 不具法律效用或准許 Apple EULA 超過 CopyRight,但是現在有對 Apple BootROM 做出複製的,被 Apple 警告都是違反 Patent,並不是拿 EULA 出來。...(恕刪)
bmf22 wrote:
問題是在採用Intel x86架構後,就是一樣的東西了
更不用說,就算之前的PowerPC晶片,本質上也還是pc,
硬要說Mac不算pc…老實說沒什麼說服力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