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2/22時,在朋友勸拜下,於2/22在Apple Store下訂了一台iPad 32G
並於2/23出貨,但因為2/28等連續假期,我於3/2收到東西以及朋友告知因iPad 2
發表,所以可以退價差,約3600元。
根據蘋果的政策
17. 價格
如果 Apple Store 在你收到貨品後十四個日曆日內降低了該產品的價格 (除了促銷商品/特惠商品/折扣商品/整修品以外),您可以致電 0800-020-021聯繫 Apple Store 銷售支援部,要求 Apple 退還您所付價與現售價間的差額。您必須在收貨日十四個日曆日內聯繫 Apple,方可獲得退款或信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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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符合,所以於3/4號就跟蘋果的AppleStore客服聯絡,第一次為一個女生
,她查了我的訂單,因為我是有刻字,本來不准退,但她主管同意整機退貨,然後
用新價格再買一次(拜託...),我說我考慮看看...
第二次是下午打進去問,一個男的,他說,我幫你登記,然後告訴把折讓單
寄回 Apple 台灣辦公室,收件人為發票組,
Taiwan 辦公室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333 號 16 樓 A 室
於是我於3/7於郵局寄掛號信函,並從收據號碼追蹤3/8號被蘋果收走了。
從此以為應該於4-5周的時間,就會將3600刷退給我,沒想到這星期帳單來後,3600
依然沒下落。
於是今天又打電話給客服,她說,沒有我前兩次打電話的紀錄(真是見鬼了),
每次打去蘋果,不是都還會錄音??
她說先要幫我去電至台灣辦公室查詢,那我問,你們會聯絡我嗎?她說,因為台灣辦公室
沒電話,不會聯絡我,但是如果台灣辦公室有回覆她,她會聯絡我..@_@,那意思是說,
沒消息就不會聯絡我嗎?
現在打算天天早上下午都打去問進度.......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