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蘋果店想說線壞了買一下
但一直也沒注意自已的頭是快充(小頭)還是一般USB
於是我就問店員,我說我是iphone 11送的(但我的是PRO)
他就說,那就是USB,我很相信他就直接買了
結果回到家直接拆封要裝上去了才發現我的是快充頭
(我是不確定那個小頭的正確名稱,店員是這樣稱呼那個小頭的)
後來回家想一下,11好像沒附充電器? 我其實也忘記了,因為很久了
PRO才有附充電器的樣子,因為我的確實是買手機附的,附的就是小頭
後來我打電話去問能不能換,他跟我說售出不退換,我什麼都沒說
他就一直強調,當下有跟我確認,很像心虛那樣
他就是當下跟我確認那是11附的頭,然後我就說好吧謝謝
因為我感覺到他有點急,我不想為了這590元浪費時間跟他爭
但我又覺得很莫名其妙,買了一個自己用不到的東西
雖然不貴,但確實很不開心,因為我的錢也不是大風吹來的

因為店員的知識不足,導致自己買了一個用不到的東西
關於這點,有人有相關經驗嗎?
就是如果要客訴的話是要打電話到百貨公司還是蘋果店?
或是有什麼方法可以換嗎?(除了自己賣掉再買過)
發票包裝都在就是透明貼紙那裏拆開了
結果是我自己搞錯了,謝謝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