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106 wrote:
(樓主只有說法, 並沒有直接證據, 就像你說你半夜在睡覺, 卻沒人證物證, 上法院是會被打槍的!)
不要亂講
台灣的法律是不需要證明自己無罪
所以我說我在家裡睡覺就請檢察官或對方律師證明我在說謊
不然我就是在家睡覺
還人證物證勒
你睡覺還要準備人證物證啊?
三腳阿喵 wrote:
問一下...
用256的工業電腦,1g也許不相容,512想來可以
在台灣512很多.
那256對工業電腦還有何價值?
bar0106 wrote:
現在你已經無話可說了吧..
坦白說就是懷疑而已, 就像創見可以懷疑樓主是二手商一樣..
反正樓主都已經是這盤棋的輸家了, 你東扯西扯又濟得了啥事呢?
就算你真的是樓主論點支持者, 一個站不上抬面的貨色, 你支持他的想法..
還不等於你也陪他一起失敗? 最後...
你損到創見什麼???
記得我說的, 有所求的是你們, 包括要創見保固或要讓大家質疑創見..
你們提不出必要的證據達到目的, 就是你們的失敗, 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