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見記憶體送修竟然要求附購買證明!


jingfu wrote:
今天過去光華店換二條就沒被為難啊,(恕刪)


換兩條跟換六十條故障的老記憶體似乎有段差距吧...
人家讓你方便, 卻開了條後門給二手商牟利豈不囧大?

barychiu wrote:
raptor168 ...(恕刪)


物盡其用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鄉下的網咖的確都是一堆老P4

livina6456 wrote:
終生保固的意思是給你用一輩子?

還是保固到產品生產週期結束?


善良的台灣人以前都以為"終生"承諾代表一輩子

廠商當然是以產品生產周期作解釋,這是可以接受的

還可以加上一種實況 "保固到廠商結束營業為止"(勤茂之類就是)

所以創見要不就直接公告:
72pin PC66/100/133 產品生產周期已結束不再保固
168pin DDR266/333/400 產品生產周期已結束不再保固

偏偏購物網站型號都還在
又想用長尾賺這些錢 又怕被小店家佔便宜

很不大氣

網拍是有人專收專賣這類終身保固記憶體沒錯,
創見如果想擋,就直接公告修改保固條款
但是一公告氣勢就明顯輸給金士頓、威剛...

所以才會這樣模擬兩可,自己看情形做解釋

自己賭那麼大
分送修就好...慢慢來

orzorzorzorz wrote:
朋友網咖電腦要換新舊...(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markwangs wrote:
朋友網咖電腦要換新 ...(恕刪)


或許吧 , 因為今天看到的創見八德鬧劇 , 消費者臨走之前怒氣騰騰的揚言上01寫爆它...

只是基於提供事件真相佐證的雞婆 , 來01看看是不是真的有人來發文卻沒有寫出全盤真相而已



我覺得創見終保條款有不合理之處

但無論如何 , 找出方法順利解決事情才是王道

單純單方面的將責任丟回給廠商 , 有時候不是考驗廠商的態度或是應對方案是否得當

相對的也是考驗消費者是否知道自己要爭取的是什麼東西?

或者只是單純的想爭取有花錢就是最大的立場 ( 這只是一種說法 , 非指開版大 )



如果是我被要求提出購買證明 , 我當下應該會馬上拿出手機錄影錄音吧?

我應該會詢問店員 :

如果記憶體上的防偽標籤跟顆粒噴塗都不能證明這是跟創見原廠"購買"而來的商品
那請問店員你現在是質疑我盜竊或是仿冒偽造貴公司的產品嗎?

創見難道都自己賣記憶體? 沒有經銷商嗎?

另外如果要提供紙本發票作為購買證明 , 萬一我是跟未稅店分批購買呢? 稅金你要幫我付嗎?
又如果發票中了200塊被我拿去換掉了 , 難道你要我去垃圾場把飲料罐跟餅乾包裝的屍體撿回來證明嗎?
還是你希望我馬上去隔壁隨便一家電腦門市 , 請他們手寫開估價單給我?

客服單位的主管畢竟不是擺假的 , 言之有物 , 小兵知道公司規定離譜了 , 自己不能處理了 , 這時候才能搬出主管跨越公司死板規定 , 採取正確的應對措施... 我相信每一家有制度的公司都是這樣子在運作的

理性的找出正確的問題盲點 , 絕對比吹鬍子瞪眼睛好... 一家換過一家 , 萬一每一家都有這樣的規定 , 消費者能換過幾家? 總不可能一輩子不買記憶體吧?

點破不合理之處 , 讓廠商面對問題 , 與消費者進行協商 , 是我想表達的重點



我只是相信提出理性的質疑條款當中的不合理之處 , 不可能之事 , 會更能讓奉行公司規則營運承辦人員知道與理解自己所面對的是甚麼樣的客訴事件 , 與有效率的找出應該維護消費者權益以及公司規章下的應對之道

而絕非是我今天所看到的 , 消費者搬出國罵與恐嚇來企圖解決問題

事實上 , 到頭來... 事情既沒有解決 , 我相信也更只會造成不必要的互相誤會



既然不是當事人不是開版大 , 我也安心了

也在這邊跟開版大抱歉 , 把你拉進這個無關的事件當中 , 我真的是想像力太豐富了



也藉此建言給有看到回文的其他大大 , 保固條款紛爭 , 還是點破當中不合理與不可能之處請廠商面對協商才是重點

撕破臉或是直接棄而不用都只是讓自己有機會淪入下一次的窘境當中而已

有效的爭取回自身權益才是王道

( 要告消保官也要告出合理名堂吧 )

tommyrace wrote:
善良的台灣人以前都以...(恕刪)


當量大到這種程度(宇瞻 x60,kingseon x10, 創見 x 60)
要從多少條老ram來找出這些壞掉的,實在很難想像
如果不是靠此牟利的回收商, 就不得不佩服發文者朋友的毅力啊...
顯然這又是大咖廠商的高招 ...
買記憶體的消費者購買時只會看到[終身保固]的大大字,冷不防這4個字後面還有但書?!
這應該稱做[惟原單一購買者終身保固]...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其保固並非廠商恩惠,保固所含的成本已經包括在售價上..這點我們從同一商品是否過保或在保的價格差異就顯然可知!
我同情版大,既然他規則能這麼定..依契約自由且並未違反任何一條法律下,你也是莫可奈何!..怎麼抗議都是枉然...
不過至少由於版大的PO文讓我知道..以後如果要買該公司產品,除新置外..其他都是無保的狀態! 又如果我要賣該公司的舊商品,我就不能頂著[終身保固]的招牌來賣..因為我才是享有[終身保固]的唯獨一人..
這樣 .... 用過的賣沒價,不賣又總不能拿來射飛鏢 ... 日後還要我買該公司產品,真的很難!

barychiu wrote:
朋友網咖電腦要換新 ...(恕刪)

你不是第一個遇到的
搜尋一下,之前也有幾個人遇到類似的問題
現在創見只要你大量送修
他們就會根據他們的保固條款來要求購買證明...
一次換60條當然會被懷疑
但是這不是因為當初貴公司主打終生保固嗎?
假設如果你有公告只保固到產品生產週期結束
你可以公告啊,我想今天就不會發生這種事

這件事正反兩方都說得通也站得住腳
不然樓主你就分開寄回吧~~~

不要再說一次寄送60多條居心叵測的話
你管別人送修後要幹嘛,這是他的自由
有規定送修回來不能賣隔壁鄰居嗎?
有規定送修回來不能捐給偏遠地區小孩用在舊電腦嗎?
有規定送修回來不能折斷記憶體當鑰匙圈嗎?

hbc100 wrote:
朋友網咖電腦要換新 ...(恕刪)



月經文


自己大量送修

這行為本身就不是一般消費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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