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168168 wrote:...(恕刪) 敢問您是社會組嗎?講話讓理工科看了很像笑===============分隔線============不過還是提醒一下大家小心網路訟棍這年頭什麼都有什麼都不奇怪啊
大哥,你有沒有一點常識阿,拿麥當勞飲料來比喻真的會笑死人你知道飲料利潤有多高嗎?然後內存利潤又有多高飲料都是賣一杯賺幾杯的利潤好不好如果是汽水那種糖水+氣那種利潤又更高了像我認識7-11店長就拿我最常喝的純喫茶來比喻好了(最小瓶那種)賣一瓶7-11凈賺10元,光7-11就凈賺10圓了物流又要賺,生產廠商又要賺,那一瓶飲料成本要不要5元?賣20元根本就暴利了更不用說麥當勞那種糖水+氣那種,比搶銀行還好賺以前有句話不是說,第一好賺賣冰(糖水)第二才是當醫生居然會有人拿飲料比喻內存,快笑死我了也許你會說麥當勞豆漿,咖啡,那些其實也是暴利paul168168 wrote:那就貴100倍呀,消...(恕刪)
哦...應該知道法律系是社會組的吧=.=社會組也很不簡單喔!不過厲害的人讀什麼組都很不簡單。六凡之靝 wrote:敢問您是社會組嗎?講話讓理工科看了很像笑怎樣===============分隔線============不過還是提醒一下大家小心網路訟棍這年頭什麼都有什麼都不奇怪啊
發現這裡真的是一堆慣壞廠商的消費者,不知是生活經驗不足,還是不懂得爭取與廠商交易買賣的地位,我這麼說明好了:二十年前,我曾去某一家港資連鎖超市工作,這家超市目前家數很多。正式上班前,先到台北總公司受訓2天,那2天裡的許多課程都讓我驚訝不已,其中之一是:客人在店內打破東西不必賠償,因此,高價的酒必須要妥善放好,以免客人不慎打破,客人打破酒是不用賠的(這可不是麥當勞的可樂),在後來的一年裡,我沒見過店裡有故意打破飲料的客人(偷東西的倒是有),以比率而言,奧客的比例小於1%,比例真的是非常小。結果,國內許多的店,客人打破東西卻要客人賠,以民法上而言,固然是要賠,但那家連鎖超市卻說客人不必賠。另外,東西買貴了應該要退差價的政策,難道也稱要退差價的客人是奧客嗎?何不說不給退差價的廠商是奧廠商?現在很多百貨商都開始有買貴退差價的服務了。記憶體量產後的材料成本沒有多少錢,我呼籲廠商給原po免費更換。甚至付100元意思意思也可。另外,有些人在此根本不知所云,說什麼給原po保固,那就會有人故意摔壞再要求保固,故意摔壞當然是不可要求免費保固,但輕微碰撞就壞,廠商應該要給予保固。科技要來自於人性,人性本來就是會有東西滑手的時候,因此 ,東西滑手落地就壞,這種科技產品注定很快就會被淘汰。輕微碰撞就壞,那人類是要如何開太空船去探索外太空,升空的過程中振動振動就失靈了?當然,您也可以說這就是目前人類還沒辦法隨意發射太空船升空的原因。奉勸這樣的科技就別再吹噓是高科技了,這樣的廠商不如就謙虛一點。如此,消費者勉強還會繼續與你做生意,或者,產品不耐用,就應該加強服務,盡量給客人方便,這樣你的生意才會可長可久。eddydnd wrote:那個角角應該沒有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