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與否 wrote:
這位版友抓重點的能力...(恕刪)
非常同意這位的說法
個人也認為樓主在這件事上面沒有任何過錯
也如樓上所言應該請廠商拿出包裝內與標示的序號是相同的
而奇摩購物的規定
備註:本產品外包裝一經拆封,除新品不良外,一概不得退貨
基本上定型化契約 不見得百分之百要照廠商說的走喔
消保法也規定應朝對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l0919022554 wrote:
其實也不能這樣說,版大他自己已經已經說了本來就不想要這個貨品要退訂
l0919022554 wrote:
但是貨物已經發出,可是以一般人來說,只要請送貨員當場收回或是不要簽收就可以了
l0919022554 wrote:
甚至是貨品不要拆封留著等待退貨的方法也可以,版主卻因為想看看產品質量拆封導致有後來的紛爭
l0919022554 wrote:
沒有當場驗貨退貨就是這樣,誰能證明他沒有偷天換日來請求退款?
理性與否 wrote:
又來一個抓重點能力有...(恕刪)
理性與否 wrote:
你打的一大串文章的著力點都在[既然不要 何必拆封]......仔細看看消保法19條: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