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sasn wrote:1.依消保法第19...(恕刪) 您需補充一下:商品七日內無條件退貨,這是猶豫期(非試用期),不可使用,外包裝也不可拆封(封膜..等無法回覆之包裝)。商品(含包裝)需保持原樣。
嘴砲無敵 wrote:但是無條件讓人退貨, 卻是帶壞整個台灣社會的風氣,並且助長奧客文化, 與其這樣, 我寧可台灣不要有COSTCO... 他雖然無條件退貨,但是你也不能退得太誇張。客人如果退得太頻繁,他們會主動跟客人解約或不再續約。
stockholm wrote:costco520 wrote:註冊新帳號,第一篇就發FB文?很想知道除了Costco外,有哪家實體店拆封使用了還可以無條件退貨?.(恕刪) 大潤發我以為大家都...(恕刪)家樂福也可以的大型連鎖的商店,家樂福,燦坤,特力屋等我都退換過costco 我也退過costco和大型連鎖的商店的差別在costco就算用過一部份也可以退全額,其他的就是拆過沒用都可退,用過就不給退了現在一句"實體店面購物,不適用此七天鑑賞期的規定!除非有品質瑕疵或業者的責任!"這到底對消費者而言是保護還是權益受損呢???
天啊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到店面買東西可以向店員問看看有沒有實體商品試用看看啊鍵盤滑鼠不是很多都有展示品可以試用嗎連我念國中的親戚的孩子買3C都知道要要先問看看有沒有可以現場試用才帶家長到店面付錢取貨買回去不合不能退貨才在這裡鬧要不要出來說清楚不要躲在電腦後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