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二 wrote:你們公司跟我們公司還...(恕刪) 也跟我前一家公司蠻像的...聽說MIS還做流量監控..且稽核三不五時檢查電腦...然後網路頻寬慢到抓狂...然後公司軟體啥都不買...能用內建的就不購買....真的是省又摳的公司
本來就不應該使用外部Mail,誰知道你寄的信夾了什麼機密出去MIS本身也不想鎖東鎖西,誰會吃飽沒事幹去買設備花體力去設禁帶NB不也是一樣的疑慮,誰知道你會做什麼事情不爽公司規定就離職去找人事要離職申請單吧
蓄意規避公司的資安管制,可能會讓你惹上麻煩,若公司沒有規範不能帶3G手機,用手機處理就好。列幾條法令給你參考,不要因為小事搞到自己要去蹲.刑法第317條(洩露工商秘密罪)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58條(妨害電腦使用罪)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36條(業務上侵占罪)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刑法第342條(背信罪)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jim567 wrote:"寫"封信吧~我說是用寫的...Mail Server?用中華郵政啊~不過晚個幾天到而已嘛 種花的mail server不知道有沒有比google安全?另外一個小小的疑問,一般的中小型公司,若是自己養servers包括mail server,不知道防駭安全能力是否都夠水準?
kido1.tw wrote:上來求助應該不用問這麼多detail吧?每個人的狀況自己才最了解,應該不用以自己的立場評斷別人公司的狀況,我只是有這需求,真的不容易搞那也就罷了。...(恕刪) 這裡什麼沒有,假道學、正義之輩多如牛毛,撿自己合用的看看就好,其他廢話就別管這麼多了~我是覺得無解,訊息過濾已經把你先檔掉了,難........不能直接申請開洞讓你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