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opp747 wrote:
不知道你們在蓋什麼樓...(恕刪)
我覺得這篇原本的討論重點在於"台灣的競爭力已經降到沒有必要連超級光纖"或是"為何網路環境還是沒有改善","別人做得到為何我們做不到"吧,並不是要求這個要給百姓使用。
只不過似乎歪樓了。
fedora wrote:
我的意思並不是要批評...(恕刪)
viccheng1925 wrote:
分等級這個問題己經討論多次了,產品分成不同的等級出售,這樣的設計本身並沒有錯,50/50M比較貴,50/10M比較便宜,用不到上傳頻寬的人可以選擇50/10M省點錢,這樣的設計有何問題?那來的什麼不公道?...(恕刪)
viccheng1925 wrote:
最好是消費者都不笨,論壇一堆在抗議50M不到50M,100M不到100M的不知道是在做什麼,一堆人連少個3-5M都在計較,像日本實測只有:下載 63M,上傳 53M,在台灣早就上新聞版面了。

viccheng1925 wrote:
你又建忘了,沒有一隻羊拔幾層皮,是兩者本來就分成不同公司,所以才拆開收費,香港人家大都用自建線路,不須要分開。



fedora wrote:
根本不是那樣子
電路費、網路費 會分開收,也是 ADSL 時代的產物
ADSL 是架構在市內電話上面,所以才會有電路費(電話線費用)、網路費(網路數據通信費用)。
但是光纖並不依靠電話線,就算 VDSL 也可以重遷電話線,不用付掛任何電話號碼,再把 電路費+網路費 分開算,就顯得莫名其妙。
請問現在光世代網頁上,有把 電路費、網路費 分開收?
以前,不是很喜歡把 "電路費"、"網路費" 分開標價
怎麼現在不標了?
沒有意義嘛,考消費者 "數學" 哦
多少錢,就直接寫多少錢,不是簡單明瞭多了...(恕刪)



fedora wrote:
你的意思就是要說:別家固網都不建設,只會租中華電信的電路
...(恕刪)
fedora wrote:
請問現在光世代網頁上,有把 電路費、網路費 分開收?
fedora wrote:
以前,不是很喜歡把 "電路費"、"網路費" 分開標價
怎麼現在不標了?
沒有意義嘛,考消費者 "數學" 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