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c22 wrote:是不變的道理!別說架構了,要我們的執政者有對岸的魄力 再來談 大型光纖網路基礎建設...(恕刪) 極權國家的公務員,從上到下、從執政者到公安,幾乎每個都超有魄力。很嚮往的話去對岸住個半年就知道,嘿嘿.......
我們是民主的國家,合法的公司當然要由國家保障其經營權與利益,對於合法非合理的案子,明著幹當然是不能直接收歸國有,不然以後誰敢在你國家投資要搞他的方法多的是,執行面不是問題,隨便一抓就有AT&T的例子,AT&T佔有線路才85%,就被國家砍成八塊或者訂個競合條款,為了維持市場的公平競爭與公眾的利益,線路不得持有多少百分比以上,不然就如何...如何...為了國家建設都可以徵收私人土地,為了全民的利益,徵收你一點線路也合理,補貼是一定要的,我們是民主國家嘛樓上有人說;"畢竟現有的股東都是掏出真金白銀來買股票的"當初賣少少的錢,補貼當然也是少少的錢,合理吧執行面如何執行不是問題,看上位者有沒有心要處理罷了,做莊的還怕玩不贏,只怕上位者也是既得利益者
呵個人也不贊成走回頭路中華電信之所以阻礙台灣網路建設發展主要是握有早期鋪設線路硬體的主導權所以我個人想法與其政府要買回中華電信民營化過程所釋出股票不如將中華電信分割不同公司(用國外反托拉斯法的觀念)將線路硬體建設維護使用業務能獨立出來政府用BOT模式由市場上有電信執照業者共同合資如網路發展等財團法人獨立基金會來管理執行業務至於被切割後的中華電信則讓它走向完全民營化的企業NCC只要從電信執照的審合就能讓中華電信與其它電信業者站在較公平合理自由市場上競爭近而促進電信市場正向近步循環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