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94088 wrote:
你有這種心態就算了
你不要在來誤導人
改天你被抓了
就不要上來說BT下載都有版權會備抓
明明就違法的東西
還講得一付沒事情的樣子
還有樓上說愛情動作片就沒事
真敢百分百確定!
這種片怎會沒版權
要不然那些出版公司還花錢拍做什麼
甚至還拿出來賣
就直接給你下載就好了
所以請你們不要再誤導人說什麼片沒關係
或是BT下載不違法這種事情
你先搞懂人家意思再吐槽好嗎?懂的人看你這樣吐會笑你的。
bt 是一種傳輸協定,傳輸協定是拿來傳資料的,傳盜版的資料,是盜版這件事情違法,不是使用 bt 違法。ubuntu 是一套免費可以自由使用的 linux,他的下載方式包括用 bt 下載,請問用 bt 下載 ubuntu 違法了嗎?當然不違法啊!
至於 A 片有沒有版權?在國外有,但是台灣政府不吃那一套,台灣法院認為色情影片不受著作權保護,所以在台灣只要不是任意散布,或是讓未成年看到,基本上傳 A 片沒啥問題。底下是新聞連結:
AV不受著作權保護 日本片商沒告成愛爾達等公司
另外再講古,在台灣還沒加入 WTO 之前,根本不鳥日本人的著作物智慧財產權,只要在台灣沒有代理,那就可以光明正大賣日本盜版 CD、動畫錄影帶,當時最大間的盜版 CD 公司叫做笙美,而他們的作法也很好玩,只要那片 CD 或動畫台灣有人代理,盜版的就會下架,因為有人代理表示在台灣有受版權保護了,沒有的就是繼續賣爽爽。笙美因為都是直接複製,從外觀到內容都複製,就像中國現在的山寨機看起來跟真品很像,所以很多搞不清楚狀況的人還以為笙美賣的是正版的。
有人就是對BT本質上的誤解~
加上恐龍司法人員的恫嚇,BT就這麼給汙名化了!
BT只是一個載台一種protocol,若說使用BT的protocol
是違法的,那麼整個Internet都是違法了!!
網際網路充斥著各種協定資料來來去去,上面的資料
也包含各項智產的資料,那麼打著智產的旗號,豈不就
可以視使用Internet就是違法囉???
法律完備但引用的人也要跟上時代,過去司法人員對
電腦相關的認識有多少?隨著網際網路的盛行,充斥
各項新科技,引用的司法人員知識若跟不上科技的更新
,烏龍的判決也就會不斷發生,以訛傳訛的效應發酵後
,指鹿為馬也不覺得有啥問題了!
不要對BT汙名化了,BT的技術可是現行產業常用的技術
,隨便舉線上遊戲業者為例,新發行的遊戲與後續改版的
資料更新,提供玩家下載的技術,就是BT應用的一種!!
侵犯智產認定就猶如人拿刀一樣很難認定拿刀、撿到刀的
人就是犯殺人罪的"嫌疑",認定侵犯該從不明擁有之智產
對某項行為有對價關係,例如拿刀對人確切有殺傷行為,
拿不明智產散播得利等對價確認等才是真的違法!
不然網際網路上資料來來去去,你只要點到宣稱擁有智產
的資料都算違法的話,那擁有智產的人要設陷阱來求償就
賺翻了~!問題在對價關係確認的違法而不是BT載台違法!!
不然在家錄寶傑的節目也是侵犯智產、點youtube影片也
是違反智產,那些製造錄影功能的廠家和youtube豈不都
是跟BT一樣違法??
載台並不是違法,真正涉法是使用這些載台後的對價關係
確認才算侵權確認!!否則,明明交通規則超速最高就是設
定110,那製造能跑超過110的車廠豈不就是違法囉??
還是老話一句,我們不鼓勵盜版違反智產等行為,但請不要
對BT汙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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