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裝 16M/3M 光纖同時使用MOD結果10M被MOD吃掉

雪天霸 wrote:
你可以打電話去客服...(恕刪)

我靠,這客服太屌了,你可以投訴中華客服了,
名目是:中華電信客服看不起窮老百姓,
要人家搬去其他縣市申辦

應該不會鳥我、
到時候回覆我你不爽不要用啊,那更搖擺了

xup6bjo45j4 wrote:
我靠,這客服太屌了,...(恕刪)



雪天霸 wrote:
應該不會鳥我、到時...(恕刪)

可以啦!NCC直接投訴
https://cabletvweb.ncc.gov.tw/SWSFront35/SWSF/SWSF01018.aspx?FunId=SWSF01018
16M/35M+MOD,MOD頻寬與上網共享頻寬,是NCC核准通過的方案..

善盡告知的義務__中華電信也以最高規格處理(特別用紅色字體標示,離用戶簽名最近,讓申裝用戶想不看到都難!)


提供七天的鑑賞期__退租不需述明任何理由,不收裝機費設定費,使用的天數也不計費,簡單的說就是用戶可以免費無條件退租..

至於16M/35M+MOD,MOD頻寬要外加..
坦白說,辦不到...因為一切都是電腦程序自動在處理..

chang987 wrote:
坦白說,辦不到...因為一切都是電腦程序自動在處理..)


那是你辦不到,不是其他人辦不到。

數寬中心有些人有在認真看guide、會使用CLI介面

DSLAM的guide上網找隨便都是
也许是一场难圆的梦 一场没有结局的梦 多少的笑语飞散在风中 又围绕在我耳边

chang987 wrote:
沒唸過數學嗎??要...(恕刪)

那請你說明為什麼「方案是共享頻寬,就不會有外加頻寬的流程」?
沒唸過數學,至少國文也要會唸,你說是吧?
chang987 wrote:
因為一切都是電腦程序自動在處理

推給電腦程序自動處理??那表示說全都要怪電腦是吧?
真奇怪了,電腦是「人」操縱的,也就是說跟內部人員自行的設定有關不是嗎?
怎麼會都推給電腦呢?
怪什麼電腦??
請問有什麼資格怪電腦…
方案是:共享頻寬,電腦流程是根據方案…

如果是以前的6M/20M+MOD(外加獨立頻寬),那麼電腦系統才會有外加獨立頻寬的流程..
如果方案是共享頻寬,電腦流程還跑外加獨立頻寬..
那麼就有事了...
因為供距的關係_A能給給了,B不能給給不了,結果被B投訴到NCC_差別待遇…那麼中華電信就朱先生照鏡子了….

chang987 wrote:
怪什麼電腦??請問...(恕刪)

這就要問您呀!因為是您說
chang987 wrote:
至於16M/35M+MOD,MOD頻寬要外加..
坦白說,辦不到...因為一切都是電腦程序自動在處理..

我推論成要怪電腦,不可以嗎?

還有
自己違反在先還敢強詞奪理
石光上林 wrote:
明明依樣得接取網路,可以用現在支持vlan設定方式達到multi-service,卻必須要用戶額外付費多租用一套接取網路
這就是中華電信違反電信自由化,LLU(Local loop unbundling)策略下的產物

強迫你多租用一套接取網路,並且使用不符合技術與趨勢的ethertype去區分service。

LLU不開放,中華電信永遠用技術干擾去限制接取網路發展,創造利益,為了自己提早下班跑在最前面。

不覺得可悲兼可笑嗎?國文成績都不及格了!

身為中華電信的內部人員,發言還如此不知輕重,也難怪只會得到被撻伐的後果!
地圖上的流浪者 wrote:
自己違反在先還敢強詞奪理


誰違反在先??
MOD申裝契約書上__白紙紅字"會與上網共享頻寬"
好吧..就算簽了字不認帳也行..
七天鑑賞期,可以無條件不用付一塊錢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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