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刑事局指出,臉書總公司目前受理協助調查的案件,包括殺人、毒品、組織犯罪、擄人勒贖、兒少、妨害電腦使用等6大犯罪類型。 但一般民眾最常提告的妨害名譽,因臉書認為屬於網路言論自由,並不接受。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0829000364-260102?chdtv網路IP只會在臉書系統log內有紀錄,一般頁面根本不會出現這些資訊,你在網頁上沒留姓名跟電話,電信警察要怎麼查? 除非臉書個資與IP提供給警方。
除非你不在台灣,不然一定抓得到對方是政治人物基本上就是名人名人有可受公評之事實所以除非你罵得太扯不然就算告也可能不起訴館長就是這樣!所以前提還是要看你罵了什麼!如果是人身之類的就沒救了,例如腦殘、白痴除非你能舉證他真的是腦有殘是個白痴,不然100%一定輸就當包年終給對方了
ueibobo wrote:侮辱或者毀謗是刑事,...(恕刪) 是的,所以法律案件的sop就是,先用刑事讓政府幫你辦案、認證,再依起訴結果走民事求償,王瑞德靠這方式在選戰期間,都能賺到口袋飽飽,堪稱名嘴典範 !而這大家的認知都屬2人鬥嘴的民事糾紛,所以,也有很大要求把這幾條改為民事的聲浪。
han888 wrote:臉書應該是不用擔心,沒記錯只有重大刑事案件才能要求個資..罵人這個以前網路好像就說臉書不甩你了 報案告刑事罪,警方發文,臉書可能不甩,但法院或者檢調,就會依法發出公文之類的只是需要時間,最終還是能調到相關資料,不要認為躲在網路後面,法律就拿你沒輒當然,如果你是在國外發文,那就可能不了了之結論:想罵人又不想被告,要做足相關功課,公眾人物常被 "可受公評" 限制只要不帶污辱性字眼,通常告不贏,但被告上法院,還是很麻煩,除非不怕被告,不然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