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724更新 為了台灣的網路發展,請大家有力出力,有時間出時間(歡迎加入臉書社群:台灣"亀"速寬頻網路!貴又慢!慢!慢!)

glee19 wrote:
總算看到比較可行的鼓...(恕刪)


同時回您跟mbk19(您兩位的回文風格還真相同阿)

首先,電信業為領有政府特許執照之產業,當然要以國家發展與配合國家政策為前提做考量。

想當百分百的營利事業,那就把特許執照交出來,不就簡單多了?

只想到自己的股價、EPS,有沒有想過您給國家多大的競爭力?

韓國日本等國家,政府的政策才是關鍵,沒有政府作後盾施壓,哪來的電信開放與頻寬開放。

至於扯到選舉,那就免了,要弄到那麼大,不是一般人玩的起的。

至於那些只會說一人一信沒用的,可憐喔,我們至少發出聲音了,您勒?還在自我滿足的用那種窄小頻寬?

可憐喔。

如果我沒看錯,一家是民間企業,我相信您老闆看到您那麼為電信業者著想應該會非常的感動喔。

另一個是政府公務單位,這我就不多說了,反正公務機關頻寬又不是花您的錢。
glee19 wrote:
總算看到比較可行的鼓吹方式,只靠一人一信或是在Facebook取暖,都沒有足夠的震撼力。應該趁這次五都選舉督促候選人,鼓勵區域Cable業者或電信業者推廣高速平價、雙向對稱的上網服務,並承諾會在挖馬路等行政程序及費用上提供支援。...(恕刪)


看誰提出來吧,不然我也不想把票給誰~
中華電信之前的廣告 現在作到了嗎 內容是說要在5年內 家家戶戶要有光纖線路到家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gloKexZg&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ZxVKOGlag&NR=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dTyA6ksZb0&feature=related
hoshino01 wrote:
中華電信之前的廣告 ...


董座已經換人了,願望很難實現!惡性循環......
hoshino01 wrote:
中華電信之前的廣告 現在作到了嗎 內容是說要在5年內 家家戶戶要有光纖線路到家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gloKexZg&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ZxVKOGlag&NR=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dTyA6ksZb0&feature=related
(恕刪)



我還不是住郊區 5年他都下台了 沒牽到就是沒牽到

我是5年內 每每打電話來升級 每每就罵一次

我是5年後才裝到的 廣告內容 非常 不實

我等的頭髮都白了

台灣國土難道真的很大嗎?

我要的是光纖線路 但是我不要(偽)光纖線路


l700922 wrote:
看誰提出來吧,不然我...(恕刪)


立委選舉好像有個政黨選票,如果有認識小黨的人,反應給他們知道,部份網友願意支持
提出台灣未來網路遠景政策及做法的委員跟政黨,集合整個台灣,離島的數量,應該可以
跨過門檻才對.當然做法要可行,畫大餅就不必了.
NYPD SWAT wrote:
首先,電信業為領有政府特許執照之產業,當然要以國家發展與配合國家政策為前提做考量。

想當百分百的營利事業,那就把特許執照交出來,不就簡單多了?

只想到自己的股價、EPS,有沒有想過您給國家多大的競爭力?


這樣講就欠缺公平了

當初各家標執照,每年都要繳千億元的保護費給國家, 國家既然收了保護費, 就沒有理由不讓業者擺攤做生意
既然收保護費, 那就代表政府同意他在政府的地盤上擺攤做業者的生意
哪有人收了保護費, 卻干預業者要賣什麼
如果當初認為這個業者賣的東西跟國家利益有衝突, 就不應該收保護費留它在國家地盤上做生意
應該把它趕走, 不准他在自己的地盤上做生意, 收了保護費就代表國家同意它在自己的地盤上做生意

人家繳了保護費, 在這裡作生意, 業者家裡面有老父老母要養, 有妻小要養, 有剛出生的嗷嗷待哺, 它都已經繳了保護費, 如果不讓他做生意, 這樣的道理對嗎?

收人家保護費, 收了就要講道理, 也要有義氣和信用; 如果覺得它賺太大, 超過當初大家講好的成數, 那你下一年的保護費, 妳國家自己要看著辦, 該收高一些就該收高一些, 要收二倍三倍四倍, 該收就收

收了保護費又不反悔不讓人做生意的, 跟小咖俗仔有什麼兩樣, 只會被人吐口水, 根本沒有人會去尊重它


豬年...豬頭啊... wrote:
這樣講就欠缺公平了當...(恕刪)


應該說保護費分兩種,要不受限制,就去申請一般的營利事業。

但既然申請的是政府特許事業,就必須配合政府政策走。

電信法裡面不也這樣說?

之前的新聞,NCC要求業者進行偏遠地區網路化,台固和華電配合執行不就是例子。

難道說業者可以用我要賺錢我是營利事業,偏遠地區關我屁事來搪塞?

換個角度想,能領到特許執照的,就你們幾家,短期內甚至更長也不會有新的對手出來。

努力建設一下國家有什麼問題呢?到頭來賺得還不是自己身上?

如果您覺得收保護費的是小俗辣,我到覺得這些交保護費的才真正沒種。

嘴巴說收保護費的都是壞人不要跟他們來往,但是來收錢或來交代事情時又乖乖聽話。

如同我說的阿,不開心,特許執照去撤銷,就不用背負著重責大任了,不是嗎?

當然,少了特許執照,可能公司也活不下去了,這才是重點阿。

千億元???
去年營收1841億元...
都會區的光纖到府還要新蓋大樓才有...這公平嗎?
舊公寓還只能用電話線
第四台都可以進線了

laputa38 wrote:
千億元???
去年營收1841億元...
都會區的光纖到府還要新蓋大樓才有...這公平嗎?
舊公寓還只能用電話線
第四台都可以進線了


你不知道新蓋大樓的光纖到府,從電信室到住戶家的這一部份是建商出錢的嗎?

那麼就公寓想要用 FTTH 就要問消費者對於光纖入戶的這一段願意出多少的建置費用了?這一段的成本業者本來就沒有義務要去承擔,這跟營收沒有關係,並不是有營收就該為使用者承擔這一部份的成本,就像你無法要求台電幫你佈設屋內的電力線,和無法要求自來水公司幫你佈設屋內水管的道理一樣。責任範圍要先界定清楚而不是打模糊帳,屋外是業者的責任,要盡到屋內的部分就是使用者的責任了。

至於第四台進線的部分,就要搞清楚那是業者願意去做並不是業者有義務要去做,不要把願意做和有義務做搞混了。

就像台電的線祇拉到電表而已,電表到屋內的線就是用戶自己要去處理的,自來水也是只拉到水表而已,水表進到屋內的水管就是用戶自己要去處理的。

今天為什麼包含中華電信在內的綜合固網業者不積極推動 FTTH 呢,以中華電信來說啦,如果今天其他業者對於FTTH都意態闌珊,中華電信積極推動 FTTH 卻沒有跟用戶收建置費用(就是電信機房到屋內這一段或屋外機箱到屋內這一段),哪一天其他業者或使用者說台灣需要那麼多線路嗎,中華電信應該要把已經建置好的線路分給其他業者使用,那到時候中華電信不就啞巴吃黃蓮了。這個看法之前就有學者的學術論文有提出過了。

這時候政府的態度與做法就很重要,就像新加坡政府一樣要業者做也給業者補助,而不是什麼協助或補助都不給就要業者做,只是今天台灣政府除了寬頻管道之外好像沒有其他更積極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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