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dora wrote:
你說的才是矛盾,那是古代君權制度才會這樣,現在民主時代,都是投票的,少數服從多數
我想你沒有看清楚我前面加的"如果"兩個字,我只是點出你所說的矛盾處。
而且民主時代的少數服從多數,也不是適用在每一件事,就像繳稅這一件事,要是投票相信應該是多數人會投不用繳稅,難道就可以少數服從多數不繳稅了嗎?
fedora wrote:
比爾蓋茲捐慈善,那個其實可以抵稅。
這一點我想你又搞不清楚狀況了,抵稅是不可能全部扣除的,正確來說應該是扣除額,那是有上限的。
相信你應該沒有試著連續五年捐出你年薪的 1/3+ 吧。
我之前連續五年捐20萬,那是我年薪的 1/3+,加上家父所得與扶養親屬我去年應繳稅額是一萬七千多元,如果捐20萬只為了抵 一萬七千多的稅,何必捐20萬,直接繳一萬七千多元就好了,我還有18萬多可以存起來,5年也有九十幾萬。
說這些只是想告訴你,所謂捐款可以抵稅,基本上所減免掉的稅比起捐款是九牛一毛。
而且比爾蓋茲也帶動巴菲特。
fedora wrote:
Windows 的市佔率超過 90%,並不是少數,且很多人靠它吃飯。
照你這麼說,那麼中華電信市佔率超過 90%,也不是少數啊,不也很多人靠它吃飯。
fedora wrote:
台灣網路龜速,讓某些少部份人荷包滿滿,但是他們有去幫助弱勢嗎?
我不知道其他的,至少中華電信有在做,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fedora wrote:
滿足少數人荷包 ≠ 幫助弱勢 ,這根本兩回事哦,少貼金了
當然沒有好或更好,因為根本不存在的事情
我沒有說滿足少數人荷包一定等於幫助弱勢,正確應該說滿足少數人荷包不一定等於幫助弱勢,但是有可能幫助到弱勢。
就像比爾蓋茲,不就是靠 Windows 曾經成為世界首富,而他又把他的大部分個人財富捐出作慈善幫助弱勢,不就說明了滿足少數人荷包是有可能幫助到弱勢的。而且就實際的存在這個世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