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pe001 wrote:
轉貼一下中華電信的新聞稿.另外,草案第45條要求本公司將電信管道、人孔、手孔位置開放供電信業者及廣電業者查詢,勢必會對國安造成嚴重影響。而本公司也曾多次反應,上述資訊涉及國家安全,不宜向民間公司揭露,否則如輾轉為有心破壞或濫用人士取得,將嚴重威脅國家與社會安全。
(恕刪)
意思是中華電信不是民營公司, 所以中華電信查詢這些資訊不影響國家安全
其它業者是民營公司, 所以不能查這些資訊
結論: 中華電信自錶自己不是"民營公司"


fedora wrote:
說個故事:古代有位大...(恕刪)


沒出力在那邊....


allenff wrote:
看不懂那些是財團跟中...(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