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O wrote:
話說 我應該也算是ASUS小筆電的受害者
就像證嚴法師說的,甘願做歡喜受,沒人逼你參加那個優惠專案,個人造業個人擔。
G-PLUS wrote:
爬一下樓主的舊文就知道跟他講太多也沒用...
香蕉你的拔辣 wrote:
一碼歸一碼。
樓主自己沒注意前案的限制,本來就該是個人造業個人擔,歡喜做甘願受,這可是證嚴法師說的哦。

irs wrote:
是嗎? 像是這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疏失的案例嗎?
香蕉你的拔辣 wrote:
一碼歸一碼,不因人廢言。

香蕉你的拔辣 wrote:
我沒有說不能嘗試,但是在嘗試失敗之後,就是個人造業個人單了,而不是在嘗試失敗後都是業者欺負消費者之類的話。
至於慈濟是不是好地方,不求回報的付出不是你這種人能了解的。
你這種人就是無法了解什麼就做一碼歸一碼,工作如何,網路上如何,跟在慈濟如何,都是一碼歸一碼,互不相關的。
工作的事不帶回家,工作的是與私人的是不帶進慈濟。
正所謂"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