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寬頻(光纖myLife)和中華電信 光世代 比較

xup6bjo45j4 wrote:
若業者不會推出穩定網路品質,卻一直超收客戶
這是業者問題並不符合奧客


你說的對,既然花200M/20M租金租用,就有權要求用到200M/20M,不該被稱是奧客...

不過,你若明明知道總頻寬只有320M/60M,出租40-50戶,單一用戶竟然供裝到200M/20M,就好比明明知道商品過期,還付錢喝下肚,那麼肚子痛就別大聲哀哀叫………..這分明是自己找罪受!!

台灣就是有很多這樣的無良業者,劣幣逐良幣效應,才無法向上提升...

chang987 wrote:
你說的對,既然花200M...(恕刪)

請問一下相關數據是哪裡來的?
該不會跟前面一樣是自己看書想出來的吧!

im872245 wrote:
請問一下相關數據是哪裡來的?


看看58樓...

chang987 wrote:
看看58樓......(恕刪)

所以你認為業者不會想辦法去解決嗎?請問一下你有用過CM嗎?
im872245 wrote:
所以你認為業者不會想辦法去解決嗎?請問一下你有用過CM嗎?


期刊就這個數字,要我想什麼???
然後是你自己要我看_chih_haohung大的數字
我也照辦了..
那就是chih_haohung大的數字,你還要怎樣???

_所以你認為業者不會想辦法去解決嗎?
你這是什麼問題??這應該是我問你的問題吧..
如果這是你應該問的,那之前你是在質疑期刊數字什麼??

87時,有ADSL跟CABLE MODEN只爭,當時的ADSL也只有512K/64K
可是我周遭的親友,用號稱30M,CABLE MODEN的,全部轉到只有512K/64K的ADSL
CABLE MODEN一敗塗地...
CM我周遭親朋好友,左鄰右舍,一個也沒有....
第四台,我倒看了應該有二十年吧??(太久記不得了),二年前才退的....

chang987 wrote:
一個光點40-50...(恕刪)


其實一個光點40-50戶(Cable上網) 我還已經是低估了 實際上應該會比這一個數值範圍還高
xup6bjo45j4 wrote:
奧客定義在於我申請...(恕刪)


這些重度使用者在第四台業者眼中就是 奧客 因為這些用戶把頻寬都占用掉
讓他們要多花錢去接光點 或 投資更多頻寬

第四台業者 希望 申辦 300M/30M, 200M/20M 120M/20M, 100M/20M 的Cable上網用戶 就只是上上網 看看FB 偶而看一下線上串流 或是 YouTube, 但針對 物盡其用 的重度用戶 很抱歉 這些用戶就是他們眼中的 奧客



貪便宜的人性 就是根除不掉阿 但希望大家朝向 變成機車的用戶 而不是貪便宜 才會讓這些偷機取巧的IPS(固網)從市場消失或變精實

中華電信也不是一開始就變成那麼精實的

但經過
1. 龍頭業者有莫名的壓力
2. 台灣用戶超機車的要求

其實數據會說話 我一直強調 在尖峰時段 用高強度方去測試 ISP(固網) 偷機取巧的ISP(固網)自然就會現出原形
當然Hinet 也是在尖峰時段 用這種高強度方式去測試 一視同仁!
chang987 wrote:
你說的對,既然花200M...(恕刪)


業者在賭 申辦這些300M/30M, 200M/20M, 120M/20M, 100M/20M 都是輕度Cable上網用戶
商人在商言商......就是要多賺一點錢


很簡單的道理 你以為中華電信GPON FTTH技術上 推不出1000M/400M的速度方案嗎?

完全是商業考量和品質考量 並非技術上做不到

1. 1000M/400M有誰要辦? 有幾個人要辦?
2. 一個光點才2.5Gbps/1.25Gbps 推出1000M/400M的速度方案 塞爆機率很大

chang987 wrote:
你說的對,既然花200M...(恕刪)



業者不可能是事先知道 哪一個用戶要申辦甚麼或是要升級到甚麼速度方案
有可能這一個光點(320M/60M) 居然剛好有3戶 是 200M/20M, 200M/20M, 200M/20M 還沒有把其他用戶給算進去
好死不死這3個 200M/20M Cable上網的用戶又是奧客 那尖峰時段就真的好玩了!!

業者都有精算過 一個Fiber Node要養多少的Cable上網的用戶 才划算
業者也知道頻寬爆掉了也要切光點 但業者總不能做虧本的生意吧
chih_haohung wrote:
其實一個光點40-50戶(Cable上網) 我還已經是低估了 實際上應該會比這一個數值範圍還高


你寧可低估供裝用戶數,我也寧可高估能夠供裝的頻寬..
(CM業者的期刊,用頭髮想也知道,跟實際會有差距)
但是寧可高估對手的競爭能力,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只是這一對比,原來競爭對手是自己,努力創造更多的商機才是正途….
但是開創商機,也要考量成本,有沒有經濟效益…
300M/100M都乏人問津了,推1000M/400M能有經濟效益嗎??
100M更普及才是正途….

(300M/100M扣掉二房東_社區網路業者,扣掉房東_真正出租房間的房東,扣掉自己用的_建構學套網路,扣掉會衝擊到自身營收的網咖_二三路100M變一路300M,所剩不到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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