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搬去新家被中華電信告知無法申裝光世代,我才剛續約兩年而已,真的是雞拔毛...

我真的是隻羊
jordan23jd23 wrote:
樓主 你就是羊了
...(恕刪)
chih_haohung wrote:
假借 說我要搬家到別的縣市 但這個第四台業者在該縣市沒有經營 所以我就天經地義可以隨時解約?
...(恕刪)


當然可以啊,不然你可以搬到他服務不到的地方但不要解約,你繼續繳到合約期滿,如果你覺得這樣很合理你就繼續繳費,你爽我就沒話說!

我只能告訴你,使用者付費,有服務才能收費,不可歸責於使用者的,就不能叫使用者沒得到服務還要付費,簽約就要看清楚解約條款,如果真的沒先講,只寫在密密麻麻幾千字的文件裡,只要是極不合理的,(例如解約金高到嚇人,跟按合約走到完差不多、或者沒有受到服務依舊要付費)到法院去告民事的也許有機會翻盤,這就是不符合比例原則,法官認同你就贏了!
我覺得大家是真的知道還是都在亂扯?

我去年7月從ADSL升級光世代綁3年,在升級之前我就有問客服說,如果到時候我搬家之後新家那邊沒辦法繼續讓我用這條光世代,那這樣會算我違約嗎?
客服人員明確的回答:「如果有這種情形,因為這不是你的問題,而是中華電信沒辦法提供你相同的東西,所以不會算違約。」
除非是那個客服騙我,不然這個回答已經很明確了,完全沒有模糊地帶。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大家以前沒讀過嗎?
porco0857 wrote:
我覺得大家是真的知道還是都在亂扯?


人性的黑暗面.就是如此...
大大也不用太認真.
提出正面的見解給版主...+5分

樓主直接去櫃檯問比較快
中華客服現在應該說他們倒楣
客戶打電話.客服接收資料傳給相關售後
這些售後就開始...擺爛 (從我之前回文就知道.我深刻領教過!)
porco0857 wrote:
我覺得大家是真的知道還是都在亂扯?

我去年7月從ADSL升級光世代綁3年,在升級之前我就有問客服說,如果到時候我搬家之後新家那邊沒辦法繼續讓我用這條光世代,那這樣會算我違約嗎?
客服人員明確的回答:「如果有這種情形,因為這不是你的問題,而是中華電信沒辦法提供你相同的東西,所以不會算違約。」
除非是那個客服騙我,不然這個回答已經很明確了,完全沒有模糊地帶。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大家以前沒讀過嗎?


消費者保護法,是基於雙方互惠
而且也有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

消費者無法得到應有的電信服務,合約自然要解除
但不代表這件事情問題是出在中華電信

移機事宜應是消費者事前提出,才不會引發後續糾紛

講白話點,中華電信是台灣電信龍頭,卻又是公營轉民營
很多事情都希望化小,無法供裝自然就會走無償解約

但不代表這件事情的問題都是落在中華電信身上
別無的放矢,混淆問題點

搬家、移機這些都應該事前詢問中華電信確認好,而非搬完家指責中華無法供裝
porco0857 wrote:
我覺得大家是真的知道還是都在亂扯?

我去年7月從ADSL升級光世代綁3年,在升級之前我就有問客服說,如果到時候我搬家之後新家那邊沒辦法繼續讓我用這條光世代,那這樣會算我違約嗎?
客服人員明確的回答:「如果有這種情形,因為這不是你的問題,而是中華電信沒辦法提供你相同的東西,所以不會算違約。」
除非是那個客服騙我,不然這個回答已經很明確了,完全沒有模糊地帶。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大家以前沒讀過嗎?


呵呵,還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哩
客服講的話你也信,怎麼不把你當初簽的合約翻出來講


光世代合約

第二十五條 用戶申請移設電路設備者,須繳納移設費及工料費。
用戶申請宅外移設,因新址缺乏機線無法即時供移而辦理原址暫拆電路時,候移期間免收月租費


ADSL合約

第十四條 用戶申請遷移電路,由本公司派工移設,移設分為下列二種:
一、宅內移設:在同一宅內(同一門牌號碼)移動電路裝設位置者。
二、宅外移設:將電路之裝設位置移裝至另一宅內者。
用戶宅外移設之新地址,因缺乏電信機線設備或其他因素,本公司不能在一個月內移設時,應於七日內將原因通知用戶,由用戶辦理原址電路免費暫拆手續。

注意無法移設時是辦理暫拆電路.免收月租費
合約時間是繼續照算還是暫停延後這我不知道,但哪點告訴你可以免違約金解約
明明合約就還一直存在著,怎麼不說用戶不移機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實務上就像65樓fonzae大大說的,中華才懶得跟你計較這些
真要計較起來肯定是用戶的錯

luelue666 wrote:
當然可以啊,不然你可以搬到他服務不到的地方但不要解約,你繼續繳到合約期滿,如果你覺得這樣很合理你就繼續繳費,你爽我就沒話說!

我只能告訴你,使用者付費,有服務才能收費,不可歸責於使用者的,就不能叫使用者沒得到服務還要付費,簽約就要看清楚解約條款,如果真的沒先講,只寫在密密麻麻幾千字的文件裡,只要是極不合理的,(例如解約金高到嚇人,跟按合約走到完差不多、或者沒有受到服務依舊要付費)到法院去告民事的也許有機會翻盤,這就是不符合比例原則,法官認同你就贏了!


第四台業者 如何知道你到時候有沒有真的搬家?
大鼻 wrote:
我真的是隻羊...(恕刪)


樓主有這麼可憐嗎?
不過就60M的低速網路,
何必堅持中華電信?
Cable業者120~300M隨便你牽
通通沒問題,不懂這到底有什麼好討論的?!
換個網路業者就解決的問題
樓主沒想到新家只能裝8m,業者也很無奈,他怎麼會知道用戶會搬到哪去,既然雙方都那麼無奈,就想辦法溝通找到共識就好了,真心覺得不要動不動就對服務人員大小聲,回頭看看自己的家人、朋友,現在台灣大多都是是靠服務業生存,何必呢?
大鼻 wrote:
我之前是租房子裝了60...(恕刪)
光世代哪來8M
那是ADSL

這情況特殊
應該也不算故意違約
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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