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的發白 wrote:
產業結構不同!!
在怎樣比都沒意義。
那... 馬來西亞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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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克達 wrote: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
http://www.cht.com.tw/CompanyCat.php?CatID=961
交通部(35.29%)
Victor0907 wrote:
怎樣才算民營化是法律定義問題。雖然按照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政府持股要在50%以上才算公營,目的在鬆綁某些法規限制(像公務員資格等),但如果有一點公司法或競爭法的概念就知道,即使政府持股在50%以下,還是有可能實質控制一家法律定義上為民營公司的經營權。而且,當一家公司股本越大,通常取得實質經營權的股份比例可以越低,典型的例子像是金控公司,只要對金融事業持股在25%以上,我們的金融控股公司法就認定是控制性持股。
目前政府是不是實質控制了CHT的經營權(持股約35%左右),最明顯的例子可以看兩點。一是去翻翻CHT的年報就可以發現,除了獨立董事外,CHT的董監事幾乎全都是交通部、國發基金和中華郵政的官派代表。另一點可以看看我們行政院推動的許多政策指標,像前一陣子政府才宣示要達成80%家戶可接取100Mbps有線寬頻、光纖用戶600萬戶......訂定這些指標的單位其實不是NCC,應該就是交通部。除了因為我們的NCC只有監理權外,另一項重要原因就是交通部手下有CHT。
所以,憑什麼要求CHT升速?因為它要幫政府貫徹對外宣示的施政目標啊!
If you do not go within, you go withou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