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hfu wrote:
首先你要先搞清楚 ...(恕刪)
謝謝 z 大的指教!
問題是~
北市公車無線上網爭議在於射頻的高頻電磁波,而非用電時的低頻電磁波(電磁場)
高頻電磁波強度一般是以瓦來計,低頻電磁波(電磁場)強度是以高斯來計算
然而市府說:這項服務採用Wi-Fi技術規格,Wi-Fi無線網路的電磁波強度很小,僅0.1瓦(W),以一般家用電器用品為例,微波爐達6瓦、家用電腦5瓦,即便GSM1800一支手機電磁波強度都有1瓦 。
Wi-Fi無線、微波爐、手機,是同時會產生低頻電磁波(電磁場)及射頻的高頻電磁波
然而本身沒有射頻的家用電腦(沒加無線網卡),應是低頻電磁波,為何會有高頻電磁波如此高的5瓦功率?
日長用品種 補蚊燈的電磁波,應是指低頻電磁波(毫高斯)
另外就是,捕蚊燈低頻電磁波雖高,好在使用時都會離個1~2公尺外,此時低頻電磁波以大幅降低
不論電器的高頻或低頻電磁波有多強,問題的重點在於你使用該項電器時,人所處的位置所接受的量才是該注意的!
資料參考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非游離輻射概論
http://www.epa.gov.tw/FileDownload/FileHandler.ashx?FLID=7823
小弟如有錯誤,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