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使用台灣固網的線路,快到期的時候,她打來問我要不要續約,我回說不用,隔了幾天後到期,剛好我的線路在期滿的前一天中午斷線了,家中3台電腦都無法連線上網,所以我也就順其自然的認為他們因為我到期而把我斷線了,我也沒有去辦退租,這10幾天就等遠傳來牽線,期間有需要使用網路所以有用撥接得上網,到了月底,台灣固網寄了一張帳單過來叫我繳當月的月租費,我說妳已經把我斷線了為啥還要叫我付費,而且我也沒使用,但是他說這樣還是要繳...........
當天我就馬上跑去辦理退租,詢問小姐他說如果我可以提出我有使用撥接的證明就可以幫我處理,但是我寄信去向PCHOME詢問,她回信表示沒有此服務
這段日子他們一直叫催討公司打電話來要錢,真得是不勝其擾
我覺得使用者付費這道理應該大家都懂,為啥麼他們還是要坑殺我們這些消費者呢?
畢竟我們真的沒用他的線路.......
請位大家,我真的只能乖乖的去繳費嗎?還是可以向消基會申訴或是向NCC反映.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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