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對方說已經對我提告)論壇聊天室的網友查的到我的網路ip嗎


maxshadow wrote:
要知道IP很簡單,
都在聊天了,一定要雙線建立連結,
也就是電腦一定要知道彼此IP才能建立連線,
有一些工具軟體抓個封包資料就可以,
至於IP對應的實體位址。
實體IP更是一下就可以知道大致對應的區域,
浮動IP的話可能要電信業者配合,
或高階一點的技術。
不過理論上應該做的到


還有一點疑問我不太了解,就是我是用無線上網

我用wireshark及命令字元提示查詢我的ip位置,都是顯示為無線分享器的ip位置

而不是顯示adsl的ip位置

如此的話,是不是對方就算要查我的ip位置也是顯示無線分享器的ip
網頁聊天室的資料通常都是透過伺服器傳送
如果網頁的設計者沒有提供給一般使用者查詢
要查到你的網路ip 只有兩個方法
1. 透過撿調單位 發函給網頁的伺服器管理員 查到 IP
2. 直接威脅網頁的管理員 拿到 IP

所以拿那種封包監看軟體沒啥用 你看到的只有伺服器IP

還有前面有網友提到建立雙向連線
網頁聊天室並不會兩邊建立雙向連線 不需要這樣設計 麻煩
除非你是兩個人私下丟訊息
(如果是flash或是聊天室有請客戶端有安裝一些程式)
(不然客戶端根本沒有程式可以來執行訊息收發的動作, 且就算是還是要看設計)
一個聊天室100個人 你要建立100個連線喔? 想太多

拿到IP也不一定找到你人
如果IP只是分享器的IP那也沒用 例如某些網咖的環境 但是家裡的分享器就有用了
要用IP找到你人也是兩種
1. 透過撿調拿到的IP 去ISP 申請通聯紀錄
2. 用IP 去google搜尋看看有沒有什麼關聯性

但是你提到的是論壇 不是只有聊天室那種
通常論壇都有個人資料區吧?
像mobile01也是論壇 就可以查到IP了
先說說是哪個論壇吧 網友才知道好不好查到IP

LearnRPG wrote:
網頁聊天室的資料通常...(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我是上即時通聊天室

依照您的說法是不是也是很容易找到ip呢
用 wireshark 應該只看的到聊天室伺服器的 IP Address 吧

如果是這樣,加上聊天室又沒顯示對方 IP Address

我還真不知道要怎麼查對方 IP Address


真心不假 wrote:
謝謝您的回覆

我是上即時通聊天室

依照您的說法是不是也是很容易找到ip呢


yahoo即時通聊天室喔
如果這種就有機會了
這就是我上面講的 兩個人私下丟訊息 單看軟體怎樣設計
1.依然透過伺服器傳送
2.或是直接建立雙向連線丟訊息

雖然沒裝這個軟體無法分析 可是我還是覺得是透過伺服器傳送
但是如果你們兩個人私下丟檔 就很有可能知道IP

況且如果要用這種方法查ip
當下就要查出來了 (在建立連線的當下)
不可能事後追的

還有在這種水準的聊天室
通常有這種技術的人少之又少啦
嘴砲成分居多 搞不好叫他查自己電腦的ip都查不出來勒
一般人透過whois這類查詢網站可以知道國家 地區
如果IP是法人申請的 那公司行號跟地址也都看的到
不過也僅此而已 再深入的路由資訊一般人無法調閱

whois.twnic.net.tw

玩玩吧 網路上說什麼追IP查到你家去的 99%都唬爛的
ADSL IP用配的是要怎麼追

LearnRPG wrote:
yahoo即時通聊天室喔
如果這種就有機會了
這就是我上面講的 兩個人私下丟訊息 單看軟體怎樣設計
1.依然透過伺服器傳送
2.或是直接建立雙向連線丟訊息


謝謝LearnRPG大的熱心解說

就如您說的即時通聊天室雖然是透過帳號然後可以一對一進行即時聊天

但是會員數量眾多,若是一對一聊天的話是要建立雙向連線丟訊息這好像不太可能

所以說透過伺服器傳送是最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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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最擔心的事情是即時通聊天可以存取雙方聊天的對話紀錄

因為當初在與對方爭吵時因為一些不好聽的對話

對方說他有紀錄對話,我怕他用此對話紀錄及我的帳號去報警告我

這樣的話,我是不是只能坐以待斃等待靜候對方是不是有動作

要是對方真報警的話是否會構成刑責

謝謝

真心不假 wrote:
目前我最擔心的事情是即時通聊天可以存取雙方聊天的對話紀錄

因為當初在與對方爭吵時因為一些不好聽的對話

對方說他有紀錄對話,我怕他用此對話紀錄及我的帳號去報警告我

這樣的話,我是不是只能坐以待斃等待靜候對方是不是有動作

要是對方真報警的話是否會構成刑責

謝謝

那要看他是能用什麼罪名去提出告訴
目前想得到的只有公然侮辱和誹謗
但是公然侮辱是要在公開場合,像路邊,即時通怎麼看都不是公開場合
除非聊天的時候除了你和他,還有第三人加入群組內,那就例外
如果只是兩個人互聊互罵,公然侮辱就不成立

誹謗則是"你"故意讓第三人以上知道你貶損對方的內容
如果你沒和別人提過這件事,當然誹謗罪就沒辦法成立
如果是對方自己把你罵他的對話拿去給別人看,那也與你無關,一樣誹謗不成立

所以基本上你的案例符合兩點,1.非公開場合、2.並未有第三人知悉
這兩種罪名是告不成,而關於罵人的罪名目前我還想不到第三種
有錯請其他高人指正

Forever 熊熊 wrote:
查的到我之前畢業旅行...(恕刪)


不會是自己有把畢旅行程PO在FB上吧! 房間號碼查得到有點太離譜 ~
shochin wrote:
查的到網域我...(恕刪)
那次真的很快..........不到5分鐘

據我所知他應該是hack進義大飯店的伺服器...........

他連我那房的網速都能調..........

本來1m多一些,他不知道怎用的後來變快3m.......但是ping不變=\=

香港真有人材.........我那朋友才中3的說............他電腦是筆電PM單核+1G ram............
閒暇時歡迎來坐坐...( ̄﹏ ̄) http://ppt.cc/e60i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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