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中山北路某電腦上班小心被騙

baddaddy wrote:
感覺上樓主所碰到的情況 若買來的筆電帳是掛公司 卻要員工出錢 這樣業主就有點不厚道了
勞資關係中 資方掌握絕大多數資源與威權 員工處於弱勢 基於信賴保障原則
縱使員工無法做滿三個月適用期 原隸屬公司生財器具的電腦筆電 也理應由業主提供


信賴保護(保障)原則不是這樣用的,信賴保護原則指的是法律或命令給予人民一項特權或福利後,就不該再剝奪,要剝奪也要有相應的補償。例如中科環評問題,假使一開始就通過環評,廠商也完成「健康風險評估」,之後要翻案,禁止設廠,就必須補償廠商的損失,不然政府失信於民,會引發更嚴重的問題。18% 也是一樣的問題,以前給了要突然取消就會失信於民,所以只能設定哪一年之後沒有,之前的還是要保留,所以政府的施政一定要非常謹慎,只是在台灣看不到罷了。orz
如果筆電是你的生財工具買又何紡?

那如果很明顯筆電不是你生財工具,那你大不了可以找一間提供筆電的公司給你阿!

每家公司都不一樣,你又奈人家何?你是老闆你選哪種,老闆給高階筆電也是看人給的!

公司購買一堆筆電之後,壞了又沒人承認,壞了你要收購嘛,你在使用的時候即使壞了也不一定會說

等你離職了,拍拍屁股走人!公司在你身上花的只有薪水嘛?

我主張自己買,我也不是老闆

但我認為我的生財工具自己買,要怎樣弄是我的自由,我也不會去刻意去弄公司client端的東西

了不起用個VMWARE弄公司的東西!裝client端,即使離開這家公司也不會留下不該留的!
如果新員工離職

多一台新筆電就給下一個員工使用就好了

公司本來就要備給員工電腦

10個員工就要備 10台電腦

這是不變的道理

而不是叫員工自己挑腰包買先墊錢

這是不好的行為

不是人人都有錢可以買筆電

如果舊筆電很慢要替代 , 一直當機到了使用年限, 就要報廢

請購新電腦 替補


你提到業務如果公司配車 一上班虧十萬

是不會 可以資源給下一個新進業務開

反正你就這樣想

公司預估請十個人 就要備10台電腦

中途有人離職了五個人... 再請五個新員工~~哪五台電腦還是可以給薪員工使用

這是不變的道理~公司不會虧錢






vincent12 wrote:
你有看到很多公司沒有...(恕刪)
SYMGT wrote:
如果新員工離職
多一台新筆電就給下一個員工使用就好了
公司本來就要備給員工電腦
個員工就要備 10台電腦
這是不變的道理
而不是叫員工自己挑腰包買先墊錢
這是不好的行為
不是人人都有錢可以買筆電
如果舊筆電很慢要替代 , 一直當機到了使用年限, 就要報廢
請購新電腦 替補
你提到業務如果公司配車 一上班虧十萬
是不會 可以資源給下一個新進業務開
反正你就這樣想
公司預估請十個人 就要備10台電腦
中途有人離職了五個人... 再請五個新員工~~哪五台電腦還是可以給薪員工使用
這是不變的道理~公司不會虧錢
...(恕刪)


筆電跟桌機不一樣 , 因為筆電隨身帶 , 桌機永遠就放在辦公桌旁邊
樓主說的是老闆要求先自購筆電,三個月之後給補助
並未要樓主先買桌機來公司用 ,
這兩個差很多(桌機/筆電)
應該沒人看過或聽過有老闆要求新進員工先買桌機來辦公的吧...

配車問題也是 ..
如果公務車不夠用而使用自己車來跑業務(公司補助油資等等)
那這個業務員豈不是一上班,自己就虧了幾十萬....(一台車少說 50 萬吧)
(你沒看清處我說公務車是自家車這一點)
公司的公務車只要沒問題(故障...). 不會太破爛,
只要還沒報廢,當然是繼續使用下去,不可能一有新進員工就買一台新的公務車

我想應徵業務類工作的自備筆電(有補助更好)應該是合理的 ,
如果不能接受這個要求(先自購三個月再補助) , 可以離職再找過公司
反正才剛上班一兩天, 對公司也不熟悉, 同樣公司也對新人不熟悉,換公司也沒太大差別...

同意樓上!

公司你找的!工作你挑的!

不能同意就掰~相信你的才氣這麼高

可以找到更合適的工作!

公司如果要你買桌機是不太合理!

但要你買公務車,看你個人!

要你買筆電,這你帶在身邊的,總合理吧!而且又不是要你照價吸收

如果公司分派給你舊筆電,MIS給你的!速度又慢又爛,不然就是被上一個搞的傷痕累累!

公司也不會想花錢在你這個新人身上,你會不會在掏錢買?

要不要連手機,皮夾,西裝,領帶都一次買你買足,然後告訴你我們公司只是缺人頭而已,不缺一個超厲害的人

只缺人頭!

公司的東西通常不會有人太愛惜!

我就拿過一次舊的筆電(硬碟還IDE的快壞掉),自己在去掏錢買MACBOOK,會有比較買嘛


SYMGT wrote:
如果新員工離職多一台...(恕刪)


公司不會虧錢?虧,當然虧

你要不要去計算一下花在新人身上跟花在老鳥同行業的人身上

同樣的起薪,哪個花的比較多!

而且虧錢都用折舊在攤提,到時候報廢是化整為零!

如果用折價的,公司不用負擔硬體折舊費,就是提領額度給固定的員工去使用

員工待多久,筆電用多久,員工待的久,經濟效益就差很多

當然就不用攤提折舊費用,只是有一筆固定支出一次花完!

我想大概只有你買的電腦不會虧錢,還會保值

只能說你的譬喻有時候用的不是很洽當
進人家公司 本來就要順著人家的規定
因為你是員工不是主管更不是老闆
不認同可以找別的工作

你肯定沒有做過業務
你以為每個業務開的車都是公司提供?
那我不先花個10幾萬買台中古車
是不是就做不了這個工作?
很抱歉 事實就是這樣

電腦也沒多少錢
如果真的有必要使用
那先買又何妨
擔心做不了3個月?
那不會乾脆直接去找更符合你心目中待遇的工作?

如果你找不到待遇更好的工作那你發這篇文也沒意義
因為有很多待遇更差的你沒有遇到過...

還有
如果是事實
請直接打出公司全名
沒必要遮遮掩掩怕被炒掉嗎?
這種人的文章可以不用再回了,反正他標題跟內文這樣打

被影射的公司發現後,隨時可以對其提出法律訴訟

待對方公司提告以後,01還必須提供該會員相關資料供檢方調查

反正愛這樣抹黑對方公司 遲早可以查到是誰幹的
米格魯.. wrote:
到該公司上班後 過沒...(恕刪)


那間公司股價已經從3塊漲到30塊了,
你有能力領滿補助,少說筆電補助還多領幾萬元 - -
回 51 樓 bulibi 網友,

我當然明白 您所謂法律上的 "信賴保障原則" 不是這樣用的!

但是請您看完我的整篇文章 我只是想表達 "為政者" 並未盡全力照顧弱勢的勞工農漁民 這個迫切的議題而已 請不要 "斷章取義" 並 "模糊焦點".

請試著(站在弱勢者的角度)想想 這些問題 (藍/綠 甚至無黨籍都一樣)
1. 是什麼法律在明著暗著死守成規 保障那些不公不義的現實優待 (可不講情理 不用考慮社會觀感?)
2. 是什麼 "政府" 在明著暗著默許不肖業主 壓榨欺負弱勢勞工 (難不成 只有對岸才敢對郭大老闆開刀 幫勞工爭取加薪福利 而自許民主自由的 台灣有關方面卻擔憂流失選票[公教18%] 得罪財團[加薪+改善作業環境] 遲遲沒有作為?)
3. 是什麼樣對外宣稱 "民主自由均富" 口號的 "主權國家" 其基層老百姓 卻只能眼睜睜看著 M 型兩極化越來越嚴重 富者越富 弱勢者越窮 變相加稅措施不斷(勞保/國民年金/二代健保/...一年年調漲) 薪水卻凍漲 日常用品飛漲(請回頭看近半年 麵粉/蛋價/汽油/棉花/糖價/食用油/雜糧南北貨/房價/學費/利率/... 各漲了多少 難道要我一一找出市場報價來給您看?) 卻無能為力

麵粉/蛋價 - 早餐(食)
汽油 - 工業/汽機車(行), 石化纖維(衣)
棉花 - 紡織(衣)
糖價/食用油/雜糧南北貨 - 烹飪(食), 糕點(樂)
房價 - 遮風避雨(住)
學費 - 身教(育)
利率 - 房貸(住)

請問有誰能舉例說明 試圖說服那些弱勢團體 我們 "大有為的政府" 究竟做了些什麼 足以力挽狂瀾的德政?

也許 有些人(不食人間煙火 提到 "才器" 或 "技能" 什麼的 請不要忘記 您也是人 或許您很了不起出人頭地 但是您的親戚朋友孩子 應該也有不少是別人眼中的弱勢團體吧 可別跟我說 您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現在可不是帝制時代 省省吧)或許會認為所謂的 "弱勢團體" 為何會處於 "弱勢" ? 並且不理性的批判說 "可憐之人 必有可恨之處"

甚至 有網友提到 "進人家公司 本來就要順著人家制度" 云云
難道 業主明顯違反 "勞基法" 的制度 您也一併甘心受欺 (還是 發言的您 就是代表資方?)
難道 做 業務/PM 的人就該死? 別人公司就配筆電給他用免錢 您就得自行掏腰包買新機?

還云 "如果是事實 請直接打出公司全名"
不用勞煩您費心啦 雞婆的在下(就是看不慣 人家欺負弱勢團體) 早已請 "勞工局" 查該行號有無侵犯勞工權益?
也請 "勞保局" 代查該事業體有無積欠 勞健保費?
最後再請 "國稅局" 同仁代查該事業體有無逃漏稅事項?
目前 等候公文回覆中 ... (是否抹黑? 各相關局處應會秉公處理 小弟往後不便再發表任何評論)


我想 欺負 "弱勢團體" 是不道德的(雖然法律並無法給予譴責) 因此 就算一般路人甲的妳 可以這麼說
不過 自認為 "勤政愛民" 的 "大有為政府" 是不應該有這樣的歧視甚或鄙視 "弱勢團體"
反而應該 想方設法去改善並幫助他們 否則 在您所謂的(德)政治理下 "弱勢團體" 只會越來越多 您的選票也只會流失的越快吧?

話說 小弟也算公職人員 若現行法律不改 退休後也同樣得享那些優待
但心中深知 這是不該的 我們何得何能得以領這 18% (目前利率 1.7%) 除非市場利率也接近這個數字
雖然工作戰戰兢兢日以繼夜 但我不是革命先烈還沒到拋頭顱灑熱血 領這種優待 心理會不安
請問您可心安理得?

離題了 抱歉

話說 樓主遭遇 若樓主常換工作(一年換 24 個頭家) 結果手上多買一堆用不到的筆電
不論網友到底認不認同這是業主福利亦或業主轉嫁資產風險給員工
平心而論 手上平白多了一堆用不到的筆電 確實只爽了電腦公司 卻害苦了員工
我是覺得不要用太極端的例子回覆.
畢竟樓主根本就射後不理.
也不知道到底這家公司是否先配了一台舊筆電.


現在有些公司確實要求新進人員必須自行準備筆電,
但大多不要求規格,只要求可以執行某些特定的程式,
當然,如果自行準備的筆電等級不夠,不能執行,那只好自己想辦法,
運氣好公司會提供一些補助.




但是如果把這種情況推演到換一家公司就要換一台筆電,
家裡有一大堆筆電,
我就覺得說得太過了,
畢竟這不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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