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找我一起報名參加「防災示警APP應用大賽」
活動網址 http://alerts.ncdr.nat.gov.tw/appcontest/ActRule.aspx
誘人的是獎金有5000~60000不等
據他說這種比賽通常參加的人不多,所以獲選率很高
於是我去查了一下過去有無其他相關的活動
大概看了幾個:
1.原住民APP應用大賽http://www.lodapp.org.tw/main/modules/MySpace/index.php
(原本看的時候還有頁面,剛剛看好像關了@@)
2.中華電信的數位創新應用大賽http://innovation.hinet.net/signup.html
(這個看起來規模較大,但還不確定獎金與規則?)
3.企業APP大賽http://www.bnext.com.tw/edm/bbappcontest/index.html
(活動已經結束,這個只限BlackBerry平台)
4.中央大學行動裝置APP比賽http://app.cc.ncu.edu.tw
(這個資格不符,但也稍稍參考了一下)
其他有很多活動已經結束了,所以就不再一一列出...
我想請教的是
1.「防災示警APP應用大賽」活動辦法中並無強調設計出的APP應歸屬主辦單位,但競賽要點附件中的使用授權同意書中則說明:「 立書人同意將投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提供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使用,包含擁有非專屬無償使用權,得以任何形式推廣、公佈之權利」,這樣代表著作財產權還是屬於開發者嗎?
2.這個活動的期程很短,缺點是開發時間有限,優點是競爭對手較少,但除了超級高手之外,我想開發品質應該是相對不佳,想問問有經驗的前輩,已沒有遇過從缺的尷尬情形呀?我不想花了時間,結果白忙一場...
由於活動只剩10天就截止報名了,我想我還是會先準備,但還是希望聽聽各位前輩的建議(鞠躬)!!
小弟剛好是辦理此活動的工作人員
聽聞有人在mobile01詢問有關活動的訊息
趕緊前來回覆
以下就針對上述所提兩個問題回答
1.有關著作財產權歸屬問題?
簡單的說,著作財產權仍屬於研發者所擁有,主辦單位要求填寫使用授權同意書的重點是後續可能會持續推廣防災應用的open data,會將得獎作品作為宣導案例等應用,因此需要研發者同意授權,僅此而已。
2.有沒有從缺的可能?
這個問題,基本上要看評審討論的結果才能確定,但目前主辦單位是傾向從寬評分啦,因為活動的目的主要是推廣防災示警的open data,希望大家能盡量廣泛應用相關資源,所以請放寬心,歡迎參加本活動,另外,報名活動倒數6天,3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只要先提供APP構想書及報名資料即可喔,意者可搜尋「防災示警APP應用大賽」!
(揮手下降)
你要不要參考一下
【Open Data創新應用競賽】
是3月底報名,不過不需交出實作作品,只要交出創意構想即可
如果有入選再實作即可
獎金還是高額的10~20萬摳摳耶
給你參考囉!
提供競賽辦法如附(PDF)競賽網址: http://opendata-contest.tca.org.tw/
競賽重點如下
1.3月底前~完成報名並繳交計畫書(產品或服務構想書),報名書僅需提供產品構想,相關格式範例如活動網站。
2.4月初審,通過初審者,於6月底完成作品即可。
3.產品類型可以是App、網站或系統服務…等,活動並不侷限產品類型,建議可先提出產品構想。
4.主要鼓勵以”政府開放資料或網路上可搜尋的資料”,透過資料重組、混搭的方式,發展具創意與實用價值之”產品或加值服務”。
5.競賽特點如下
1.)總獎金1000萬(每隊10-20萬,約50-70隊獲獎),只要有產品或服務加值構想即可參賽
2.)本競賽鼓勵創業,後期將評選出5組團隊,取得「Open Data創新產品與服務開發輔導案」入門鑰匙,開展創業新機會。進入輔導者,須為新創企業(100年1月1日後申請成立),尚未成立者可填寫新創公司意向書,並於6月決選前完成即可。
3.)獲獎之所有團隊將擁有轉介至其它創業輔導計畫,有機會將參賽產品商品化及事業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