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該店家是需要開立發票的店家
今日只要它跟客人講定價格是多少時就是多少,而那個數字即是應開立發票之金額
例:
今日我買A商品,A商品定價1150,現金優惠價$1100
那麼我結帳時就僅要付$1,100,而老闆收到$1,100也應立馬給出相同金額$1,100的發票
國稅局有說唷!!!我國國內商品定價是含營業稅的~沒有所謂開立發票要另外加5%
今日,如果消費者不索取發票的話...
營業人不僅僅逃了那5%的營業稅,它全年度的收入也會短報
而該營業人進貨費用存在但收入短報,它隔年度營所稅也就不需要誠實繳納了!!!
最賺的是營業人,最笨的是不索取發票的消費者
所以...
筆者我走到哪都要發票or收據
還曾遇過要發票說該店免開立發票,而我改要收據
後來,該店給了我不成立的收據(用收發店章來胡蓋應需有"免用統一發票章")
結果,我提出疑問~該店竟乖乖地拿出手開發票幫我開發票
(((掯!!!真不知道咱們的稅務人員在做甚麼)))
Well發票尚可兌獎,那收據勒?!恩...作帳用~丟垃圾桶用~送有需要得的人用...
宜~~~愛注意唷!!!
檢舉逃漏稅有獎金可以領唷!!!真的~真的~真的有獎金可以領~~~^O^
我特地打電話過去問了消基會
消基會客服說這明顯涉及逃稅漏稅
建議和商家協商刷退
若協商未果
則可寫存證信涵提告
同時銀行方面也表示
在國內刷卡消費
銀行方面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至於店家說的因為是水貨所以要收5%的稅
那是海關的事好嗎
你有什麼權力徵收?
我打電話給這商家後,
原來振振有詞
說:「這是業界的規定,獅子林這邊的商家都這麼收的」
但我說如果沒有辦法解決
我只有寫存證信涵提告
店家馬上答應退貨
這就是作賊心虛
如果你有按理收費,
有必要理我?
現在居然還敢跳出來說辭
我想如果你對我有什麼不滿
如果我有違法,如果我做的事不合乎法律,
請直接提告!
不要在退我錢之後,又在背後講我壞話
說我難搞說我奧客
當我面卻又好態度
知不知恥?
by the way
買來兩天,當天就全機包膜的機子
全是劃痕,
這種污蔑
我連解都不想解釋
woshinilaoniang wrote:
為了這件事
我特地打...(恕刪)
這位 外國僑生
看你這篇
根本感受不出來 您有何溝通上的不良耶
打電話給消保官
還有辦法讓 消保官 聽得懂你說的
不簡單呀
連 恥 這個字
您也會用
證明著 國文造詣有一定程度
存證信函 您也會寫那就表示
很熟台灣的法律
對一位 外國僑生 來說
您是一等
奧客 台灣方言用語
您也懂 也知道如何用 還用的恰到好處
證明著
您一等
整篇文
通順 邏輯也正確
以 外國僑生 來說
您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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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日機的大大都知道
水貨基本上 算是不合法行為
也知道
買日機時會在現場檢查後再決定購入
如果當天你看的出來全是刮痕的話
為何不提?(2W多 不算是小數目)
直接買回去就等同於
"您認同該機沒有任何問題"
買來2天
基本上 這2天就能搞很多東西了
如同
你去書局買一本筆記本
而2天後 到書局理論 有撕痕
請問大家會怎麼想?
你在購入時檢查到 筆記本有瑕疵
馬上走回去書局理論
店家會步讓你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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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句過長
應該看的出來重要的點吧
自己思索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