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朋友在路上撿到...

今天
和朋友出去吃晚餐
結果...
結果...
結果...
文章關鍵字

至柔 wrote:
今天和朋友出去吃晚餐...(恕刪)

哦。
還我。
建議你拿去警局吧!!不然被抓到會被告侵占喔
愛跌倒的小孩~adidas
金圈圈欸,之前聽過看照片找失主,不過還是直接送警局最快
送警局就石沉大海了,台灣的警察最混的。這是我親身的經驗。除非東西上面有寫名字、聯絡方式,警察才懶得找失主呢!一幅不想管事情的態度,真$@#^%^#@

找媒體還比較有用,建議你送去警廣。他們會保留你找到東西的位置與細節,好確認失主。你貼圖有點失策,這樣大家都知道相機鏡頭型號了...
有點點點的......

應該是kuso文吧?!

與朋友各敗了一台,共3台?

Technopiper wrote:
送警局就石沉大海了,...(恕刪)


真的!!!!
我親身經歷就發生在上月
也是像機被偷
報案警察的態度真的讓我很火大
就算沒寫名字 沒連絡方式不好抓到賊
如果積極調閱附近的監視器 線索一定大
根本不把百姓的小事當事處理

如果大家都將心比心
社會必多了溫暖與和諧
事發一個月了
還是我自己想努力抓到賊
像機貴重 裡面的記憶卡更是買不回來的回憶!!!

.......撿到東西不是已經是01的萬年老梗了嗎?

Technopiper wrote:
找媒體還比較有用,建議你送去警廣。...

警廣也是警察單位....
M01的開箱文開頭,
不常有東西莫名其妙出現的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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