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yaani wrote:這時候應該會換樓主後悔:怎麼那時手上不是拿1Ds3配500/F4L之類的大砲..........(恕刪) 樓主? 我嗎? 怎麼會後悔,那個摔到心更痛吧,我應該慶幸我買便宜貨吧.....
lingolin wrote:這下可好了,黑的都可以被他說成白的,如果開車超車撞到人,難道是一句對不起可以解決的嗎?當下我聽到他講的話,就覺得...難談了 在下覺得您的譬喻很有趣...如果超車撞到人...人有損傷...當然該負責路甲超過您...撞到您...您有骨折嗎?您有骨折...他當然理當負責到底您有挫傷...他也該負責到底可是現今是他擦撞到您..您手拿不穩導致相機滑落您自己都沒過失嗎??他是撞到您的手...不是用手把您的相機撥掉吧?他撞到您...他是該負責...但不該負全責...而您自己也有過失...您也該為您自己的過失負責照您的說法開車因超車擦撞鄰車鄰車車上貨物沒綁牢...散落一地超車的也應當負擔全部賠償??如果您是開車超車的...明明覺得小擦撞不會導致貨物散落一地而貨車駕駛硬要您賠償全部損失您會不會覺得很倒楣??在下覺得路人甲也有相同的想法
安全帽 wrote:在下覺得您的譬喻很有...(恕刪) 那個警察真倒楣~幫忙調解還被說偏頗 直接受理不用20分鐘就搞定了趕快請兩位離開派出所 省得吵吵鬧鬧~ 只是後續你們光是跑調解我想就要爆血管了調解不成還要跑法院, 想像一下跟你的老闆報告要請假去跑調解跑法院會是什麼光景浪費口舌調解還要被檢舉"接電話", 關說電話只是應付應付 依然保持行政中立不是嗎?這個警察一定是老警察才會幫忙調解, 現在菜鳥警察才懶得去淌這個渾水如果換成我是路甲 我一定不簽和解書 請你告我吧 請問我犯了什麼罪?過失毀損?警察會幫你受理會幫你開三聯單, 問題是毀損有過失嗎? 呵呵過失傷害?請問你哪裡受傷呢? 先開個驗傷單來看看再說吧~惡劣一點的乾脆否認有碰撞, 你又奈他何?路甲也是好好心情在逛街, 是不是遇到走太慢的人,或是占了大半馬路的人?這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走個路就要賠幾萬塊, 車禍A到都不用賠到這麼多吧?我只知道我的相機只有拍照的時候 跟 躺在相機包的時候 沒有邊走邊晃的時候
我也常遇到講句"借過"會死的人背著包包 離牆壁距離蠻近的偏偏就是要從我相機包包後面那硬擠過去..然後只好面對著我朋友大聲幹譙他..吃自助餐的時候有時候會遇到插隊硬擠的老傢伙..只好背對著他 硬氣神 讓他撞過來 看他倒在地上= =..壞榜樣 別學
遇上這種事真的很衰若是我的話會現場就談定一個價格拿多少現金是多少,反正就是…少輸為贏的心態吧不然後續一個在南一個在北,要怎麼拿到錢還是個問題也麻煩遇上這種人(或這種事) 對方絕對不可能全賠的…真的只能認了
樓主適當的、合乎情宜的把相機拿在手上,就算沒有使用背帶纏繞,也沒有任何過失,而且合情而理。因此不用負擔任何過失責任,更不是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是非對錯一定要弄清楚。另外,這一定是民事上的損害賠償。絕對不會用到刑法。如果偏向加害者,並認為受害者也要負擔一些責任,只能說邏輯特殊、與,如果哪天成為案例時,希望偏向加害者的人,觀念跟行動也能維持前後一致,負起「受害者的過失責任、應注意未注意」。另外,這跟車禍貨物沒綁好是完全不同的,不可混為一談。希望樓主不要演變成特殊邏輯:對方不用賠償,你還要跟對方道歉說是自己沒用背帶拿好相機
lingolin wrote:前幾天出遊,相機拿在...(恕刪) 個人覺得如果65% OK 你就接受了吧~整件事情畢竟你也有責任,你東西沒拿穩才會被撞掉了官司打下去,絕對不划算, 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你知道要打多久的官司嗎?如果你很閒,為了爭一口氣那我沒話說~如果你是各要上班的人 這絕對會煩死你而且到頭來也不見得會判對方全陪~你可能爭到最後只是回到原點而已~
corinajk wrote:如果換成我是路甲 我一定不簽和解書 請你告我吧 請問我犯了什麼罪?過失毀損?警察會幫你受理會幫你開三聯單, 問題是毀損有過失嗎? 呵呵過失傷害?請問你哪裡受傷呢? 先開個驗傷單來看看再說吧~惡劣一點的乾脆否認有碰撞, 你又奈他何?路甲也是好好心情在逛街, 是不是遇到走太慢的人,或是占了大半馬路的人?...(恕刪) 會不會有另外一篇~走在路上,跟路人稍微碰一下,對方就說我撞壞他的相機,要我賠償,我該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