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日本地震海嘯很可憐

但日本東西價個卻也長得兇....
本來打算年底才拜入第一顆鏡頭的說..
結果因為最近的婚禮讓我提前敗入
時在擋不住紅圈圈誘惑....
因為決定好自己的焦段...
存夠了小朋友
再來受到01長久的毒害...
決定一次攻頂不會想太多

終於入手....擋不住紅圈圈的誘惑

終於入手....擋不住紅圈圈的誘惑

終於入手....擋不住紅圈圈的誘惑

紅圈圈真是美妙...一定配上B+W
買了公司貨...
不知是貴是便宜....
本來只是第一次去博漢區逛逛..
打算還是要到相機王買...
結果第一家秋葉原就給我抱了這個價錢..(之後上來查還真多人說那家不好..但也是07.09的事)
逛了一圈回來還是在這敗入...
公司貨有保卡友發票

但是敗了之580EX II水貨
他卻說沒有發票...(因為缺貨還沒拿到)
小弟我開始單眼不到 不到1年...沒買過其他
不過他說水貨就沒有發票是真的嗎???
請教各為這是正確的嗎??
還是可以跟他要收據??
文章關鍵字
今年4月1日起,凡販售貨務及勞務的售價均需內含營業稅,售價非含稅而採外加式稅款者,財政部將針對每張發票最低罰款新台幣1,500元、最高罰款1.5萬元。

過去不少商家經常利用「要發票,就多付5%營業稅」的說詞,誘導消費者放棄索取發票。在新制上路後,財政部特別提醒,部分3C業者習慣定價不含5%營業稅的銷售手法若不改變,將會觸法受罰。

由消費者檢舉開發票需另付5%營業稅者,一年內被檢舉或查獲達三次以上者,將會被停業。

財政部在今年1月26日修正公布的營經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有多項條文授權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其中包括發票售價應內含稅額的規定,行政院日前已核定一律自今年4月1日起實施。

財部強調,發票獎金從今年1-2月期開始增設1,000萬元特別獎,如今再加上營業稅法明定售價須內含營業稅並正式開罰後,商家不得再明目張膽以「另加5%營業稅」方式,阻斷消費者索取發票的念頭。

依據修正後的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的定價,應內含營業稅。4月1日起,定價外加5%營業稅者,要被處1,500元到1.5萬元罰款,並列入查稅黑名單。

目前營業稅率為5%。以市售100元的貨物為例,貨品本身價值95元,另有5元是營業稅,因此定價100元的貨物已含有5元的營業稅。

財部強調,由於加值稅已內含營業稅,不論「報價」或「定價」均不能再額外加5%稅款。消費者購買貨物或勞務時,若遇營業人要開發票要「另外加稅」的情況,可以拒絕購買或向稅捐機關檢舉。

4月1日實施的營業稅新制還包括全部由視障者經營與提供按摩勞務服務的業者,其營業稅率訂為1%;保稅區業者銷售給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保稅區,而直接出口的貨物,或暫時存放在特定保稅區以供外銷的貨物,亦可比照適用零稅率


NO大熊 wrote:
雖然日本地震海嘯很可...(恕刪)


謝謝...了解...那還是去跟他要發票吧....不然就改買公司貨...
反正貨還沒到...也還沒拿到貨
也可以檢舉賺獎金哦
也是不錯的哦
今天去相機店賣鏡頭(水貨),不過店家沒給發票這是正常的嗎?

phes wrote:
今天去相機店賣鏡頭(...(恕刪)




不正常吧 我也都買水貨居多

一般最少都會給手動發票


wang6429 wrote:
不正常吧 我也都買水...(恕刪)


難道要自己要店家才會開嗎? 不是店家主動開喔...

phes wrote:
難道要自己要店家才會...(恕刪)




連問都不用問

都店家自己主動開給我的

你是不是該多跑幾家問問!!!


天使五月花 wrote:
今年4月1日起,凡販...(恕刪)


各位不敢主張權利的消費者,請注意二樓大大的訊息,
開發票無關什麼貨,商家販賣商品不開發票是漏稅行為,
請認真看待此項法律規範。
不好意思~佔用版主的版面 要恭喜版主敗入好鏡(因為我也是入了金牌...)

不過要購入前在網路上先問了店家價錢,而店家是報有發票跟沒發票的價.

想說這麼有名的店家因該不會這樣吧...結果上來問得到的答案會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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